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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防洪防汛的应急预案范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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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防洪防汛的应急预案范文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工作的领导

  当前,雨季即将来临,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为进一步加强对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镇成立了以镇长周树云为组长,副镇长胡伟、宣传委员黄顺林为副组长,王鲲鹏、秦先彬、王杨、李宏图、秦科友为成员的___镇煤矿雨季防洪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监办,由王鲲鹏任办公室主任。各煤矿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矿长、主要控制人)特别是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本煤矿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防汛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要有“防大汛、救大灾、抢大险”的观念,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或配备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矿井水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要严格组织落实,严禁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二、突出重点,立即开展深入细致的汛期安全检查

  一方面,各煤矿企业在安全检查中,要突出雨季防洪、防排水、防雷电“三防”工作重点,认真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及时发现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按照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资金和物资、定整改安全措施的“四定”要求,及时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确保煤矿不因汛而淹井和死人;另一方面,煤矿必须在依法批准的开采范围内从事采掘活动,并按规定留足煤柱,禁止违法越层越界开采,禁止开采和破坏保安煤柱,特别是防水煤柱。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摸清矿井周边小煤矿(包括已关闭矿井)及本矿井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情况,在工作中切实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的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再一方面,各煤矿应加强对煤矿矸石山的管理,排查并治理各类隐患,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安排专人对矸石山实施监控,一旦有险情发生,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周边居民在第一时间撤出危险区域,确保安全。

  三、强化各项措施,确保煤矿安全度汛

  (一)各煤矿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防治水有关规定,健全防治水责任制,落实防治水措施。对矿井内的采空区积水、矿井周边小煤窑的积水要进行调查、观测、监控,掌握第一手资料。凡矿井水文地质和老窑(小窑)不清,有发生透水可能的采掘面坚决禁止采掘;各煤矿要制订矿井防治水和防汛紧急处置预案,补充和储备防排水设备和物资,确保矿井排水设备及设施完好,切实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物料“五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各煤矿要加大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和普及有关煤矿防汛、度汛的基本安全知识,切实提高煤矿企业和职工的防汛、防灾的思想意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公众的抗灾、减灾和自救能力,切实做到常备不懈,万无一失,安全度汛。

  (三)制定暴雨灾害天气预警撤出预案,加强汛期值班工作。一是各煤矿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联系,建立煤矿安全汛期预报制度,负责利用气象公益服务电话、报纸、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介定时发布气象信息,重点对强降雨和汛情情况进行发布,提供预警等级。凡出现强降水暴雨灾害天气,应立即将情况通知到各位职工。二是各煤矿应完善防汛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和通报防汛工作情况,一旦接到重大汛情通报,要立即启动防汛工作预案,确保将防汛指令在第一时间传达到每一位职工。三是要各煤矿企业保证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严禁在暴雨灾害天气安排工人下井作业,一旦有重大险情发生,必须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各煤矿的领导要坚守岗位,在汛期坚持干部昼夜值班制度,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努力做到靠前指挥,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镇。

  镇将不定时对各煤矿汛期安全工作的安全监督监察,对迟报、漏报、瞒报的,要给予通报批评,由此影响对重大情况及时处置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此外,各煤矿要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特点,查找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置意见,突出“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按照市对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有关防洪防汛的应急预案范文

  一、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成立防汛抢险队

  队长:

  副队长:

  组员:全体教师。

  三、报警程序

  1、校园值班室;

  2、学校校长;

  3、学校抗洪领导小组;

  4、具体领导报告上级部门。

  四、防汛抗台工作安排及措施

  1.成立本校的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渡汛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汛意识,确保师生无伤亡,校舍无塌方。

  3.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4教务处要将所有房屋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与上级联系、修复。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家庭居住条件尤其是住在偏远地带的学生家庭情况,与家长保持联系,提高防灾意识。

  5.防汛抢险队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河流的水位上涨情况,并将学校的情况及时向中心校汇报。

  6.做好避险看护工作,尤其是路远的学生学生。汛期期间,视情况可提前放学、或推迟上学,遇险情学生在没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下,不能单独离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7.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校长的指挥,奋力抢搬学校的教学物质。

  五、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有关防洪防汛的应急预案范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监测和控制全省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__-20__)》《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及《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储备粮管理暂行规定》《山西省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供求关系变化等原因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波动等情况,对原粮及成品粮油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的统一领导下,各市、县按照粮食事权各负其责。

  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山西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山西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由分管粮食工作的副任总指挥,协助工作的省副秘书长、省粮食局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粮食局、省通信管理局、农发行山西省分行、新华社山西分社、省军区、山西省总队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1)指导和督查各市、县粮食应急工作。

  (2)决定启动或结束省级粮食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

  (3)负责粮食应急工作信息发布。

  (4)根据需要向国家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申请,并按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要求,完成各项应急任务。

  (5)完成省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2.2省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省粮食局兼任。

  主要职责:

  (1)掌握全省粮食市场动态,判断粮食供求情况和价格趋势,向省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和处置建议。

  (2)根据省指挥部指示,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综合有关情况,起草粮食应急工作有关文件及相关材料。

  (4)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实施本预案所需的各项费用。

  (5)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省粮食应急工作。

  (6)负责《山西省粮食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

  (7)负责粮食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

  (8)完成省和省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省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按照省指挥部发布的信息做好新闻报道和引导,做好舆情监测和网络舆情。

  (2)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粮油的进口;负责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实行价格干预。

  (3)省经信委:做好铁路运力调度,保障粮食加工和调运的需要。

  (4)省厅:维护粮食加工、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因粮食应急状态引发的事件。

  (5)省民政厅:及时通报灾情,确定因灾需救助对象,测算救助需求数量,组织应急救灾粮的发放工作。

  (6)省财政厅:安排、审核粮食应急所需费用,专款专用,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7)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公路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通行,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及时协助征用运输车辆。

  (8)省农业厅: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稳定粮食生产。

  (9)省工商局: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0)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粮油生产、销售、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组织查处粮油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粮油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

  (11)省粮食局:负责粮食市场和供应工作,完善省级储备粮的管理和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动用省级储备粮建议,并负责动用计划的执行;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对粮情监测预测,收集掌握全省及国内外有关粮油供求信息,分析预测市场行情,并及时向省及省指挥部提出预警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粮油采购、加工、调运和销售。对粮油经营者在应急工作中应承担的义务、执行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通信指挥畅通。

  (13)农发行山西省分行:负责落实应急粮食采购、调拨、进口、加工等所需贷款。

  (14)新华社山西分社:根据省指挥部提供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引导国内和社会关切,有效影响国际。

  (15)省军区:组织所属、预备役和民兵,协调驻晋参与粮食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16)山西省总队:组织所属,协调驻晋参与粮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2.4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省指挥部设6个应急工作组。

  2.4.1监测预警组

  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农业厅。

  主要职责:

  (1)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

  (2)负责对粮食市场供求、价格等信息的日常监测和走势分析。

  (3)应急状态下重点地区粮食市场价格监测,掌握市场动态,提出应急措施。

  (4)通报灾情,确定因灾救助对象、救灾粮品种。

  2.4.2应急处置组

  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农发行山西省分行。

  主要职责:

  (1)提出省级储备粮的动用计划、进出口计划和征用社会粮源意见。

  (2)确定应急粮食出库企业、加工企业和供应网点,并制定下达应急粮食的出库、加工、供应计划。

  (3)监督应急粮食出库企业及时向加工企业运送原粮,应急加工企业及时向供应网点运送应急成品粮。

  (4)组织应急粮源进口调拨和粮食供应,协调落实应急成品粮食运输所需车辆和接运工作。

  (5)负责组织运粮公路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通行。

  (6)监督检查应急粮食质量,保证应急加工粮食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

  (7)负责应急时期粮食市场秩序、性粮食质量卫生、储存场所、运输工具及包装材料卫生和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8)依法查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及价格违法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9)负责粮食应急加工、销售及成品粮储存质量的监督检查。

  2.4.3应急保障组

  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成员单位:省财政厅、农发行山西省分行、省通信管理局。

  主要职责:

  (1)落实省级粮食应急工作和应急演练所需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结算。

  (2)落实应急粮食采购、动用、加工、运输所需资金。

  (3)落实省指挥部办公室及内设工作组的办公设施、设备等工作经费。

  (4)做好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2.4.4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宣传部。

  成员单位:省粮食局、新华社山西分社。

  主要职责:按照省指挥部发布的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新闻报道,积极引导。

  2.4.5治安维护组

  牵头单位:省厅。

  成员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粮食局、省军区、山西省总队。

  主要职责:负责维护和保障粮食应急时期社会秩序和粮食调运道路交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妥善处置因粮食应急状态引发的事件。

  2.4.6善后处置组

  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成员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农发行山西省分行。

  主要职责:

  (1)提出应急粮食事后补偿和补充意见,及时补足储备粮库存。

  (2)对应急所发生开支进行审核和清算。

  (3)对应急动用粮食占用的贷款及时进行清算,收回贷款。

  (4)加强产能建设,促进粮食生产。

  2.5市、县粮食应急机构及职责

  各市、县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工作,建立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和粮食应急防范处理责任制,及时如实上报信息,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粮食应急工作正常进行。当本行政区域内出现粮食紧急状态时,及时启动本级粮食应急响应,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或应急状态升级时,由市、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逐级提请省指挥部进行。

  3、预警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省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省粮食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省内外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向省报告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各市、县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按照省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

  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跟踪监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市、县粮食、发展改革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逐级向省级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2)发生重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3)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

  3.2预警发布

  当有迹象表明粮食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地方各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权限及程度发布警报,同时向上一级报告。

  3.3预警预防行动

  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省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预警,建立粮食应急工作会商分析制度,根据监测、收集、接收到的各类信息,准确分析判断事件性质及严重程度,会商分析结果,在第一时间上报省指挥部总指挥,并通知事发地的市、县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预警信息发布后,省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事态进展程度,通报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果断进行防控,防止事态扩大,将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按照粮食应急工作需要,省级粮食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

  4.2Ⅰ级响应

  4.2.1启动条件

  省内6个以上的设区市或太原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或全省范围内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100%以上,以及省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应急状态。

  4.2.2启动程序

  省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紧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并做出评估和判断,向省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省指挥部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2.3响应措施

  省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开展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1)省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及时记录反映有关情况。事发地的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时跟踪事态发展状况并随时将粮食市场情况向当地和省指挥部报告。

  (2)必要时向国家粮食应急指挥部提出申请动用储备粮的品种、数量。

  (3)提出申请动用省级储备粮(含成品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经省批准后,由省指挥部下达动用命令。

  (4)落实动用省储备粮的资金和补贴来源。

  (5)制订动用省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方案,如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场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

  (6)迅速启动全省粮食加工和供应应急系统,落实保障措施,安排粮食加工和供应。

  (7)组织对事发地主要粮食品种价格采取最高限价、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措施;对事发地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商品粮食库存实行指令性计划调销等干预措施。

  (8)依法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

  (9)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10)执行或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指令。

  4.3Ⅱ级响应

  4.3.1启动条件

  省内2个以上6个以下的设区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或全省范围内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50%以上100%以下,以及省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应急状态。

  4.3.2启动程序

  省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发地的市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紧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并做出评估和判断,向省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省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4.3.3响应措施

  省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开展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1)省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并及时记录反映有关情况。事发地的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及时将粮食市场情况向当地和省指挥部报告,如遇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2)申请动用省级储备粮(含成品储备粮),包括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一次动用省储备粮数量在2.5万吨、省储备油3000吨以下的,省指挥部可直接下达动用命令。

  (3)落实动用省储备粮的资金和补贴来源。

  (4)制订动用省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方案,如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场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

  (5)迅速启动全省粮食加工和供应应急系统,落实保障措施,安排粮食加工和供应。

  (6)组织对事发地的市主要粮食品种价格采取最高限价、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措施;对事发地的市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商品粮食库存实行指令性计划调销等干预措施。

  (7)依法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必要时在重点地区(如大、中城市),对重点群体(如、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城市大型商业超市、商场、连锁店等)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8)迅速组织粮食市场秩序和价格执行情况大检查,对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9)必要时请求动用储备粮支援。

  4.4Ⅲ级响应

  4.4.1启动条件

  省内1个设区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或全省范围内粮食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30%以上50%以下,以及省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应急状态。

  4.4.2启动程序

  省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发地的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紧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并做出评估和判断,向省指挥部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省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4.4.3相应措施

  省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开展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指导事发地市开展相应应急工作。及时分析研判事态变化,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同时迅速派出检查组,对事发地的粮食市场秩序和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整顿,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和哄抬粮价等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引导群众理性消费。

  事发地的市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立即采取措施,增加市场供应,平抑粮价,保证供应,及时向省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情况,根据事态发展和工作需要随时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安排专人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分析市场形势,准确判断决策,必要时及时动用市级储备粮。如动用市级储备粮仍不能满足应急供应,确需动用省级储备粮的,由事发地的市提出申请,由省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动用方案,报省批准。

  4.5信息报告

  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事发地的市、县粮食应急机构要迅速将事件的时间、地点、原因、范围、造成的损失、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及时向事发地和有关部门报告。事发地的市、省有关部门应当在两小时内报告省。事态紧急时,事发地的县可越级向省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书面报告。同时上报上一级。上报信息时,可先简报后详报,不涉密信息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报送。

  接到事发地的市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紧急报告后,省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分析有关情况,并做出评估和判断,及时向省报告。当省指挥部应急工作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或应急状态升级,省指挥部要及时向国家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

  4.6信息发布

  省级层面的应对工作信息由省指挥部统一发布。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粮食应急事件信息资料的核实,并由专人负责新闻工作。

  4.7应急结束

  粮食市场供应稳定,价格平稳,群众心理趋于稳定,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由省指挥部宣布结束省级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应急费用清算。

  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应急动用省储备粮或省储备粮不足时,经省批准需要进口、采购、征用、加工、供应、运输等不同品种粮食所发生的本金、价差、贷款利息和费用等开支进行审核后,及时进行清算。对应急动用粮食占用的贷款,由省粮食局会同省财政厅和农发行山西省分行等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清算,收回贷款本息。事发地的市、县应急费用的清算,由事发地的市、县决定。

  5.1.2应急能力恢复。

  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粮食的需要和动用等情况,在一年内,及时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加强粮食收购或适当进口等措施,补充各级储备粮和商品库存,在一年内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5.2总结评估

  粮食应急响应结束后,省指挥部要组织成员单位对应急处置情况和效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粮食应急预案。

  6、应急保障

  6.1物资保障

  6.1.1粮食储备。

  省有关部门和各市要按照《山西省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落实省、市、县粮食储备计划,完善储备粮管理制度,并根据需要,保持必要的商品周转库存,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及时足额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确保在应急情况下掌握必要的调节物资和资金。

  (1)省粮食局会同省财政厅、农发行山西省分行进一步优化省级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适当提高口粮品种的储备比例。重点保证太原、大同、阳泉、朔州4个工业城市,吕梁、忻州部分灾荒频繁县,以及其他缺粮地方动用省储备粮需要。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和应急需要,太原市要建立并达

  到10-15天市场供应量的应急成品粮和小包装食油储备,其他市建立并达到10天市场供应量的应急成品粮和小包装食用油储备,确保全省应急状态下的应急。

  (2)所有粮食经营企业和经营者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并承担《山西省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标准》(晋政发〔20__〕104号)所规定的最高、最低库存量义务。

  (3)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6.1.2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在省指挥部的指挥协调下,有关应急粮食加工、运输及成品粮供应,主要由省直有关部门、市及其有关部门通过省、市粮食应急系统组织实施。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要根据应急需要,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1)建立粮食应急加工系统。省粮食局和地方各级要结合实际,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粮食应急需要,掌握联系和扶持一批靠近粮源及重点销区、交通便利、设施较好且常年具备加工能力的粮油加工企业,承担应急粮食加工任务。应急响应启动后,省内加工能力不能满足需求时,省粮食局可根据需要,直接从省外调入面粉或食用油。

  (2)建立粮食应急供应系统。根据驻军、城镇居民及城乡救济需要,健全和完善粮食应急销售和发放网络。省、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选择认定一些信誉好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零售网点、军供网点、连锁超市、商场以及其他粮油零售企业,委托其承担应急粮食供应任务。

  (3)建立粮食应急储运系统。省、市两级有关部门要根据粮食储备、加工设施、供应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建设粮食应急储运体系,提前确定好运输线路、临时存放点、运输工具等,确保应急粮食运输。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对应急粮油要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运输,各地及有关部门要确保应急粮食运输畅通。

  (4)省、市、县粮食行政部门应当与应急指定加工和供应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随时掌握应急企业动态。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名单要报省粮食局备案,并根据加工经营情况及时调整。粮食应急响应启动后,指定的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粮食的重点加工和供应。

  6.2资金保障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粮食应急加工、应急供应和应急储运能力建设。各市要落实资金,加强本行政区域粮食应急加工、供应和储运等应急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需要。

  6.3交通运输保障

  要协调应急状态下运送应急粮食物资所需的公路运力,确保公路运输通行。要依法建立粮食应急状态下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应急粮食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事态发展和形势需要,省指挥部可报请省下达指令强制执行。

  6.4通信保障

  6.4.1省、市、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要逐级向省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准确有效的通信联络方式,并及时进行更新,变更后要及时通知成员单位,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6.4.2省通信管理局应依法协调相关通信运营部门保障粮食应急监测信息传递的畅通,确保复杂情况下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粮食应急信息。

  6.4.3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备,完善粮食应急状态下数据共享平台,完善部门间灾情共享机制。

  6.5培训、演练和宣传

  县级以上应当建立健全处置粮食突发事件管理制度,对负有处置粮食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并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演练,尽快形成一支熟悉业务、善于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建立新闻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形成正面引导、及时报道的环境。

  6.6奖励和处罚

  对出色完成应急工作、在完成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执行应急规定、扰乱粮食应急工作,对粮食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和处罚。

  7、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省粮食局负责制定和修订,并负责解释。

  各市、县应当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级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8、附则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粮食供求关系变化,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原粮:指小麦、稻谷、玉米等未加工的粮食。

  成品粮:指加工后的面粉、大米、小米、玉米面等。

  储备粮:指各级储备的用于调节本行政区域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油。

  本预案涉及到的数量以上的都含本数量,以下的都不含本数量。

有关防洪防汛的应急预案范文

  根据省州县防汛工作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为做好安龙县招堤风景区防汛工作,结合景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联动处置”,把保障游客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景区首要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对各种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组织保障

  成立建立安龙县招堤风景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防汛期间的决策及指挥工作,副组长在组长的防汛指导精神下,全面主抓并安排落实具体的防汛抢险救援预案,按照组长的指令,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招堤风景区管理所,由马愿秀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汛期要和景区各安全员签订责任区承包书,务求做到责任主体唯一。

  (二)各安全员汛期期间要准备好雨鞋、雨披、手电筒等工具,切实保障汛期期间巡查和抢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各安全员在汛期预警未解除前,不能同时休假,必须保证安全员留守值班。

  (四)汛情发生时,保证24小时对景区进行巡检,出现险情,立即上报。必要时需关闭景区。

  (五)在发生汛情时,组员必须全员到岗,24小时开机,保证通信畅通,及时向上级报告汛情。

  四、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根据防汛工作的要求,出现洪涝灾害,要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汇报。防汛抢险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积极主动抓好工作落实。现场处置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配合,自觉服从景区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调度和指挥,高标准完成上级临时赋予的各项任务。

  因景区发生事故处置难度较大,适用法律要求高,故应急处置预案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制定实施。每次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参与有关人员进行工作总结,以利不断修订完善本预案。

有关防洪防汛的应急预案范文

  一、思想高度重视。

  全市各板块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全市防汛面临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把做好防汛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各板块主要领导要亲自带头、周密部署、深入一线,做好防汛的各项检查落实工作,切实加强防汛的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认识上再深化、再提高,工作上再部署、再发动,措施上再强化、再落实。

  二、确保社会秩序正常。

  水利部门要尽限度降低内河水位,尽可能减少受淹区域,各板块及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全面、深入的防汛安全大检查。

  一是要抓好城市现有排水设施的全面检查、维修,对城区内的河道、排水管网、暗渠、雨水井、排水泵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尽快做好清淤、疏浚、维修工作,确保排水通畅。对易积水路段、区域及重点路段要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力量上路巡查,发现有堵水或内涝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及时排出积水,保证道路畅通。

  二是检查危旧房屋和公共场所的安全状况、加固措施和紧急疏散预案落实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及时撤离人员、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在建工地的专项检查,加强对在建工地防汛工作的指导、监督,重点检查基坑、边坡以及塔吊和脚手架等重点部位和设施的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四是检查供水、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防汛抢险措施,落实供水、公共交通、供气安全的应急措施,确保汛期城乡居民日常生活不受影响。四是加强中考的保障工作,教育部门及属地在中考期间要全力加强应急保障,确保全市中考安全顺畅。

  五是加强对农业生产指导服务,尽可能降低农业受灾面,农业保险要及时理赔到位,同时要确保夏种顺利推进。

  三、掌握汛情雨情。

  市气象部门要加强雨情的预、报警机制,市防汛指挥部要在第一线坐阵指挥,随时掌握汛情、水情和险情,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对于重大险情要及时上报,做到汛情、雨情传递及时、畅通、准确。

有关防洪防汛的应急预案范文

  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xx事处防汛应急要求,结合社区情况,特制定20xx年xx社区防汛应急预案。

  一、整体要求。

  精心组织,统一安排,严格、细致、深入做好防汛准备,确保汛情到来时居民安全。洪水发生时,要以确保大众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全力抵抗洪水危险,努力万无一失。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防范和紧急情况:

  1、10位格栅管理人员统一听从社区防汛应急组指挥,各格栅管理人员应负责实施每格栅12人开展防范应急工作。同时,启动社区五级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防洪和防洪工作。配合交通保障、人员疏散、大众配置等工作,全力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2、各网格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组织应急救援,同时及时总结相关信息,迅速报告组长。不要迟报、谎报、报告、漏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应急处理过程中也应及时更新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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