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
(⼀)故意伤害罪的形态
故意轻微伤害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微伤结果,⽽实际上未造成或造成轻微伤结果的,不以犯罪论处。伤害意图⾮常明显,且已经着⼿实⾏伤害⾏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伤害(未遂)论处。
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为⼈,在伤害故意⽀配下实施了伤害⾏为,造成他⼈⾝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是⾏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是⾏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故意伤害致⼈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没有致⼈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
(⼆)基于他⼈承诺伤害他⼈⾝体的⾏为
这是较为棘⼿的问题。许多国家的刑法只是明⽂规定处罚基于承诺的杀⼈,并且其法定刑轻于普通故意杀⼈罪的法定刑,但没有对基于承诺的伤害做出规定。于是有⼈认为,既然刑法只规定了基于承诺的杀⼈罪,⽽没有规定基于承诺的伤害罪,就表明基于被害者承诺的伤害⼀概⽆罪。
(三)伤害胎⼉⾝体的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伤害胎⼉⾝体的,⼀般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倘若⾏为⼈故意使⽤药物或者其他器具伤害胎⼉,旨在使该胎⼉出⽣后成为严重精神病患者或者造成缺乏四肢等严重残疾,事实上也造成这种伤害的(以下简称胎⼉伤害),应当如何处理由于故意伤害罪的对象是他“⼈”的⾝体,⽽胎⼉不是⼈,伤害胎⼉的⾏为不符合伤害“他⼈”的要件,故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还存在障碍。然⽽,如果对这种⾏为不认定为犯罪,也有悖于刑法保益的⽬的。
(四)关于同时伤害的问题
所谓同时伤害,是指⼆⼈以上没有意思联络⽽同时伤害他⼈的情形。中国刑法没有将同时伤害特别规定为共同伤害,所以,对同时伤害不能认定为共同伤害,⽽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⑴同时伤害⾏为没有造成伤害结果的,都不承担刑事责任。⑵同时伤害⾏为造成了轻伤结果,但证据表明该轻伤由⼀⼈⾏为所致,却不能辨认该轻伤为何⼈造成时,也不能追究任何⼈的刑事责任。⑶同时伤害⾏为造成了重伤结果,但证据表明该重伤由⼀⼈⾏为所致,却不能辨认该重伤为何⼈造成时,可以对各⾏为⼈追究故意伤害未遂的刑事责任。⑷同时伤害⾏为造成了轻伤或者重伤,并能认定各⾃的⾏为造成了何种伤害的,应当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五)故意伤害罪的罪数
对于故意伤害罪的罪数区分,应当按照区分⼀罪与数罪的标准予以解决。所要注意的是,当伤害⾏为属于其他重罪的法定⼿段时,不得认定为数罪,⽽应认定为其他重罪。例如,⾏为⼈为了抢劫他⼈财物⽽伤害他⼈的,不管是否取得财物,均应认定为抢劫罪,⽽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也不得认定为数罪。
⾏为⼈连续伤害多⼈的,是认定为连续犯以⼀罪论处,还是认定为同种数罪,在认定为同种数罪的情况下是否并罚,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为⼈连续伤害多⼈的是否属于连续犯,取决于连续犯的成⽴是否要求⾏为⼈连续实施的⾏为侵犯同⼀法益。如果仅要求连续实施的⾏为侵犯同种法益,那么,多名被害⼊的健康都属于同种法益,连续伤害多⼈的也可以成⽴连续犯。如果要求连续实施的⾏为侵犯同⼀法益,那么,多名被害⼈的健康便不属于同⼀法益。将连续伤害多⼈的⾏为认定为同种数罪,⾯临着应否并罚的问题。对判决宣告以前⼀⼈犯同种数罪的,原则上应以⼀罪论处。但是,在以⼀罪论处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时,应当实⾏并罚。故意伤害罪虽然有3个幅度的法定刑,但不可能将同种数罪作为法定刑升格的情节,如果按⼀罪论处,难以实现罪刑相适应。例如,即使⾏为⼈3次造成3⼈轻伤并情节严重,也不可能按照“致⼈重伤”的法定刑处罚,但仅以⼀罪论处或者虽主张成⽴同种数罪但不并罚,就只能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再如,即使⾏为⼈3次造成3⼈重伤并情节严重,也不可能按照“致⼈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段致⼈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法定刑处罚。只有实⾏数罪并罚,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这也反过来启⽰⼈们,对于故意伤害罪,不能轻易承认连续犯。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概念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法伤害他⼈⾝体并达成⼀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为。
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的⾝体健康权,所谓⾝体权是指⾃然⼈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格权。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的⾝体权,因此,故意伤害⾃⼰的⾝体,⼀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伤⾏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战时⾃伤,以逃避履⾏军事义务的,应按刑法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罪的客观⽅⾯表现为实施了⾮法损害他⼈⾝体的⾏为。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的⾃然⼈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然⼈有故意伤害致⼈重伤或死亡⾏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表现为故意。即⾏为⼈明知⾃⼰的⾏为会造成损害他⼈⾝体健康的结果,⽽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在⼀般情况下,⾏为⼈事先对于⾃⼰的伤害⾏为能给被害⼈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实施的⾏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
在故意伤害致死情况下,⾏为⼈主观上存在混合罪过形式,即同时具有伤害故意和致⼈死亡的过失,这是区别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故意伤害致死同过失致⼈死亡的主要标志。
三、故意伤害罪的⽴案标准
刑法第⼆百三⼗四条规定,故意⾮法损害他⼈⾝体的⾏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体的,应当⽴案。故意伤害他⼈,只有达到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才构成故意伤害罪,予以⽴案。
四、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234条、第23、第247条、第24、第2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法拘禁使⽤暴⼒致⼈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取证致⼈伤残的,虐待被监管⼈致⼈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伤残的,聚众⽃殴致⼈重伤的,⾮法组织或强迫他⼈出卖⾎液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这些规定属于拟制规定,⽽⾮注意规定。
(⼀)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致⼈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体,致⼈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段致⼈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的⾃然⼈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然⼈有故意伤害致⼈重伤或死亡⾏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五、故意伤害罪的认定程序
1、必须经过专门的法医鉴定构成轻伤才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基础2、派出所逮捕犯罪嫌疑⼈
3、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段致⼈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