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光光度法分析 挥发酚 原始记录
第 1 页 共 页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 检测方法 仪器名称及型号 主要仪器条件 样品处理情况 标准贮备液配制 ( 1000mg/L ) 标准使用液配制 ( 1.00μg/mL ) 挥发酚类 HJ 503-2009 4-氨基安替比林 萃取分光光度法 检测开始时间 检测结束时间 温度及相对湿度 仪器编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HY-003 ××/HY-004 V-5600可见分光光度计 ME204E 电子天平 波长: 460 nm 比色杯厚度: 20 mm 按HJ 503-2009 对样品进行处理 标准物质GBW(E)08024119054有效期至2020年05月 临用时将标准贮备液稀释至1.00 ug/mL。 标准使用液浓度 1.00μg/mL ( 挥发酚 )标准系列 序号 标液移取体积(mL) 定容体积 挥发酚 含量C(μg) 吸光度A 1 2 3 4 5 6 7 8 9 10 相关系数r: 截距a: 斜率b: 最低检测质量浓度 计算公式 地表水、地下水和饮用水宜用萃取分光光度法测定,检出限为 0.0003 mg/L,测定下限为 0.001 mg/L,测定上限为 0.04 mg/L。 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宜用直接分光光度法测定,检出限为 0.01 mg/L,测定下限为 0.04 mg/L,测定上限为 2.50 mg/L。 样品空白吸光度 检测人: 校核人: 审核人:
分光光度法分析 挥发酚 原始记录(续表)
第 2 页 共 2 页 样品编号 试样体积 V(mL) 定容体积 (mL) 稀释倍数 取样量 (mL) 吸光度 ( A ) 质量m( μg ) 计算结果 ( mg/L ) 报出结果 ( mg/L ) 检测人: 校核人: 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