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
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目 录
一、适用范围 ............................................ 0 二、检验形式 ............................................ 0 三、检查内容 ............................................ 0 四、检验程序 ............................................ 0 五、开工前检查内容及要求 ................................. 1 六、施工中经常性检查内容和要求 ........................... 1 七、竣工检查 ............................................ 2 八、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2 九、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 3 十、定期检查制度 ........................................ 4
十一、验工签证制度 ...................................... 4
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为适应大塘至浦北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需要,结合设计、变更图纸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塘至浦北高速公路项目七分部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
二、检验形式
日常检验和定期检验:每周质量总监组织一次大检查,每月21号总承包部项目经理带队组织一次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
内业资料及施工现场检验。
四、检验程序
1、分项工序报检,每道工序施工前施工队伍先检查合格后,报相应对应的技术人员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现场技术人员报请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检并签认;
2、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可会同现场监理工程师随时随地进行日常检验、内业资料核查,同时做好相关检验、检查记录,并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即时进行跟踪、复检;
3、每月定期21号由项目经理带队,项目部有关部门参加,对现场质量及相关内业资料进行大检查,以便即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检查存在的问题与红头文件形式进行全标段通报,分部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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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通报内容进行督促整改落实;
4、每周不定期技术质量部门组织对施工现场和内业资料,检查时对发现的问题填写检查单并对整改情况及时进行跟踪验证。
五、开工前检查内容及要求
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经审核并满足开工要求。 2、进行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和复测,并符合要求。
3、各种技术交底工作按规定进行。特殊工作、关键工序须有作业指导书。
4、施工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机具设备、原材料确保工程质量要求.
5、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经过培训能够真正掌握运用。 6、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项目策划”、“工艺标准”以及有关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制订。
六、施工中经常性检查内容和要求
1、是否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进行组织施工. 2、施工测量、放样是否经过换手复核无误,主要桩撅设置是否可靠。
3、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和标准化作业,以及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规范、验标规定。抽查评定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
4、是否按规定进行材料试验及化验,结果是否合格,证件是否齐全。
5、全面质量管理推行情况,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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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原始记录是否完善、详实,计量是否准确。主要检查图纸审查、设计变更记录、复测记录、隐蔽工程资料、原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单、施工日志、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质量报表等资料。
7、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项目质量策划、工艺标准和有关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与修编.
七、竣工检查
1、一个检验批、一个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技术质量部组织进行检查评定。
2、按设计进行竣工测量,核对各部尺寸、标高以及完成数量、工程质量等是否符合设计及验标要求。
3、各种规定的质量记录是否齐全完整.
4、复查质量评定记录、质量等级,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限期完成。
八、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1、工程项目竣工后不能外露的部分工程称隐蔽工程,隐蔽工程须按规定检查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才能实施隐蔽进行下一步工序。
2、隐蔽工程未经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而自行隐蔽实施下一步工序的,揭盖补检或者返工施工,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相关作业队和现场分管作业人员自负。
3、隐蔽工程先由施工队、项目部技术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填写工程质量检查证,并备齐有关附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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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签证,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如监理工程师因事由不能及时进行检查的,须由监理工程师委托其他监理工程师或者委托的施工单位相关工程师检查合格后,做出记录进行签认,然后实施下一道工序,事后及时将记录数据交监理工程师认可签证.
5、隐蔽工程发现与原设计不符,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无权处理时,应及时呈报上级负责人解决,必要时邀请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处理。
九、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1、自检:施工操作人员和班组自检。工程技术人员在每日收工前,对班组完成的工作量、质量进行一次自检,并作工后讲评。
2、互检、交接检:
①互检:同一工种或多工种之间,由工程队组织不定期的相互检查,主要是互相观摩,交流经验,推广先进操作技术,达到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②交接检:同一工种的多班制上下班之间或多工种的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由施工队组织交接检查,各工班做到不合格的活不出手、不出班组,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发生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及时记入工程日志.
3、专检: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日常工作中,质量人员经常对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不合格决不能转入下道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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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质量检查活动,并及时提出检查总结报告.
十、定期检查制度
1、项目部每月21号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由总工程师主持。工程部、技术质量部、安全部、合约等部门参加。
2、质量大检查组织全部单位互相检查,按单位工程逐点逐段进行检查,也可按重点进行检查。
3、质量大检查以检查实物工程量为主,同时检查施工方法,现场文明施工、质量记录、内业资料以及质量管理的情况。
4、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找准主要原因,及时提出整改的措施和处理意见,并限期处理。
5、对质量检查的结果和评定情况及时通报,对施工质量管理的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一、验工签证制度
验工计价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有下列情况者,不予验工计价:
1、工程质量不合格须返工或待处理的。
2、因质量不合格造成质量事故,并未按规定呈报且尚未处理的。 3、由于施工错误或处理质量事故而增加的工程量。 4、缺少隐蔽工程检查证及未经检查签证的工程。
5、成品、半成品、设备没有试验鉴定资料或出厂合格证,原材料未经试验鉴定确认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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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未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变更手续或擅自变更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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