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台 县 人 民 医 院
病案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
1.认真贯彻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四川省住院病历质量评分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健全并落实病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病历在院内流动安全程序与病历借阅制度,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和及时使用。
2.完善医疗、护理、医技等各种医疗文书书写制度,医务人员要熟练掌握本专业医疗文书的书写规范。
3.病案管理人员配置、服务设施与工作需求相称,使用ICD-10进行疾病与手术分类管理;定期出版医疗统计及病历质量分析报表以满足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的需要;每月召开病案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的工作会议,定期召开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对提出的问题有相应的整改措施。
4.医务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各种医疗文书质量,病历质控人员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四川省住院病历质量评分标准(试行)》的要求认真进行病历质量检查,每月将病历检查情况总结向医务部汇,完善病历全程质量监控、评价、反馈制度及病案管理制度,完善病历终末质量监管制度,对不合格病历按《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和《护理质量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扣分。
5.各临床科室要加强病历质量检查,加强“三关”(科室初检关、病案室复查关、医院抽查关),医疗文书做到书写及时、准确、完整、规范,坚决杜绝不合格病历。
6.病案信息统计要为医疗、教学、科研提供相关服务;按相关规定为病人或其代理人、卫生行政部门、医学会、保险机构、、司法等部门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服务,并按规定保护病人隐私。
7.加强对各类病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与急诊留观病历等)的保管、流通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死亡、疑难危重、单病种病历及其它特定病历的管理。
三台县人民医院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