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旧固定资产的税率为多少?
旧固定资产可以包括使用过和未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率我们已经很清楚了,那出售旧固定资产的税率大家知道吗?跟小K来学习吧!
(一)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情形,实际就一句话,只要原来未抵扣过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销售旧固定资产就可以按简易计税,3%征收率减按2%征收。按照国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情况适用简易计税办法: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根据条例第十条,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用于非应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固定资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固定资产;
(3)非正常损失的自制的固定资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征收。主要适用于除东北地区、中部地区、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等实行扩大抵扣范围试点的地区之外的所有地区;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征收;
4.自2012年2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的,可按简易办法征收,同时不得开具专用;
5.自2012年2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应税行为的,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
定资产的,可按简易办法征收,同时不得开具专用。
(二)一般纳税人适用按适用税率的处理,也就一句话,只要原来抵扣过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销售旧固定资产须按适用税率的处理,这个适用税率可能是17%,也可能是13%。
1. 对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如果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已抵扣),按照适用税率征收。主要适用于东北地区、中部地区、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等实行扩大抵扣范围试点的地区;
2.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已抵扣),按照适用税率征收;
3.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已抵扣),按照适用税率征收;
(三)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附表如下:
分类
税务处理
销售自己使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 3%)用过的固定×2%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可以放弃减税,可以资产 代开专用 个人销售自
己使用过的免 物品
(四)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开具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的,应开具普通,不得开具专用;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专用;
3、自2016年2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的,可以放弃减
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并可以开具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