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昌公司电力节能降耗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的完成公司下达的电力考核指标,降低吨煤用电成本,增加公司效益,特制定如下电力节能降耗管理办法:
一、 严格执行好乘罐制度:
交期间每罐10人,无特殊情况,低于8人不许升井。安全生产人员升井,中间集中开一钩,无特殊情况不许开钩。具体由运搬工区负责,每违反一次乘罐制度,对值班管理、当班跟班8小时管理及井口、井底信号工责任人各罚款300元。
二、 坚持好人行车运行管理规定:
交期间只准拉三趟,早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只准集中运送一趟。每违反一次人行车运行管理规定,对当班跟班8小时管理及井下调度员各罚款300元。
三、严格执行好泵房“避峰填谷”制度: 尖峰:(10:30~11:30,19:00~21:00) 无特殊情况不许开泵 高峰:(8:30~10:30,18:00~19:00,21:00~23:00)无特殊情况不许开泵
低谷:(23:00~7:00) 开两台泵
平期:(11:30~18:00,7:00~8:30) 允许开一台泵或二台泵 具体由机电工区在保证排水安全的情况下负责具体落实(矿井涌水量增大、清挖水仓、雨季等除外),每违反一次,对值
班管理及司泵工各罚款300元。
四、严格执行压风机开、停机制度:
开机时间:早班:9:00~16:30;中班:17:00~00:30;夜班:1:00~8:30。中间停机半小时必须执行好,无特殊情况(经调度室值大班人员批准除外)中间不得擅自延长开机时间。否则对机电值班管理及压风机当班司机各罚款300元。值大班人员安排不妥,追究值大班人员责任。
五、加强供电管理,减少供电上跑、冒、滴、漏等现象:机运科、机电工区定期对外供电及家属院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偷电行为的,将处以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机运科、保卫科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地面生系统、集体宿舍、办公场所等进行节能检查,凡是发现使用电炉子、电磁炉、电暖器等高耗能电器,对责任人处以不低于200元的罚款,凡是发现长明灯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
六、杜绝机电、运输设备长期运行现象:凡该停机不停机,无故浪费现象,每发现一次对当班值班管理、当班跟班8小时管理及当事人各罚款300元。
七、积极推广新工艺、新设备,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各工区、科室负责人提出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贯彻执行。
八、杜绝盗电、漏电现象,消灭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具体由机运科组织安全、生产、保卫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
一次违章用电现象,对当事人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九、成立节能降耗领导小组:
组长:张永明、成员:张学武、张明智、孙庆国、张自柱、田飇;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运科,张学武任办公室主任,张振兴、田加坤任办事员。
以上管理办法望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恒昌公司
201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