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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公司员工守则

来源:尔游网
四川东脑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员工守

(试 用 稿)

二00八年八月

目 录

1、 总则

2、 基本守则

3、 员工的聘用、工作时间、工资及奖金

4、 考勤制度

5、 《劳动合同》的解除

5、 奖惩办法

6、 员工大会和班前会

7、 安全与劳动保护

8、 员工守则的修订与解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凡来公司工作的每一位员工必须拥护中国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纪律,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友爱、不违规、不迟到、早退。

第二条: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和管理秩序,保证员工在良好的工作环境中顺利工作,提高工作效益,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协调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关系,促进公司各项工作计划和经济指标的完成,特制定《员工守则》(下称“本守则”)。

第三条:本守则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之一,是全公司员工的基本行为准则,每个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凡受聘员工符合公司条件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公司凡聘用员工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其他福利待遇按公司有关工资、福利待遇规定执行。

第六条: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将受到表彰和奖励,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和本守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的员工将受到批评、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造成重大责任及事故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章 基本守则

第七条: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挥,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种

的技术标准及操作规范进行工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及财产损失、浪费。

第:员工应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节约经费,及时办理报销、报账手续。

第九条:员工应注意维护公司的信誉及良好的工作环境,不得随地吐痰、乱倒杂物、爱护花木。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接待亲朋好友、会客等。

第十条:公司的工作场所禁止吸烟,严禁偷盗及“顺手牵羊”、严禁大声喧哗,严禁员工之间、打架斗殴、挑拨是非,要做到团结互助、积极向上,违者严处,解除劳动合同,扣发当月工资及全年各项福利,责任重大者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员工在接待外来客户时要注意文明礼貌、热情接待、尊老爱幼。

第十二条: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着装整洁大方,男女员工均不得穿拖鞋、短裤上班,对外交往时,应着装得体、整洁,生产工人不得佩戴任何饰物。

第十三条:员工必须遵守公司有关物资领用、转移及进出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员工必须爱护、珍惜和合理使用公司所提供的各类办公用品、设备及一切物资。公司提倡节约,反对浪费。 第十五条:员工应遵守公司内部安全规定,自觉消除各种隐患,并有义务在灾情发生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进行必要的自

救,在灾情发生后,员工应协助保护现场,以便劳动、司法人员调查取证。

第三章 员工的聘用、工作时间、工资及奖金

第十六条:员工的聘用

1.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基于应聘人对相关职位的适应性,个人品行以及其对该项工作的知识和经验,身体健康、反应灵敏、无残疾、无劣迹、形象佳;

2.聘用人员在面试前,应向公司提交个人相关详细资料; 3.招聘员工应于正式上班前向公司人事部交齐公司要求提供的各种证件、照片、身份证、学历证明等,销售人员必须交纳担保风险金以备公司存档备查;

第十七条:试用期

应聘员工经公司面试合格后,必须经过3—6个月的试用期,其目的使公司有机会对每一个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适应能力进行适当的评估和判断,以便做到量才适用,部门经理可根据员工在使用期间的工作能力和对公司的贡献程度,及时对新聘员工进行公正的评核并提议或长或缩短该员工的试用期限,经批准后方可施行;

第十:工作时间

公司执行每周五天,每天7小时工作制,管理部门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8:30—,其中,12:00—14:00为午餐午休时间,周六、周日为休息日;业务部门可根据工作性质以

完成任务为核心执行弹性工作时间(但必须遵守业务部门的工作时间和公司相关纪律),考勤由业务部门和公司综合管理部进行。车间和记件员工由车间根据生产任务临时安排;

第十九条:薪金及奖金

1.员工薪金总额由基本工资(或)超额提成(或)其它奖励组成,每月最后一日为工资统计准日,次月25日为本月工资发放日(遇节假日顺延)。工资以及其它收入将通过银行转入员工个人账号。工资所得税由员工自行承担,由财务部门代扣后交税务机关;

2.公司在每年年底将基于公司当年经营情况和员工对公司业务发展的贡献等相关情况,由部门经理推荐并报总经理统筹考虑后,向员工颁发奖金及(或)员工下一年度的工资总额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办法由总经理报董事会批准;

3.因公司发生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公司停产等原因,当月工资按公司实际情况发给,员工不得无理取闹。确定全体员工基本生活费最低300元,所有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此条,必须执行。其它按出勤天数计算;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

公司为每一位员工集体提供劳动法规定的险种(个别员工视具体情况可由员工自行交纳)及工伤事故保险(生产一线工人)和意外伤害险。

第四章 考勤制度

第二十一条:基本考勤制度

1.员工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公司,作当天工作检查、工作准备、卫生清理、由管理人员召开班前会;

2.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按时打卡上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进行处分。员工上班打卡而下班未打卡,或下班打卡而上班未打卡,必须向部门负责人做出合理的解释,否则视为旷工,扣发工资的5%;

3.员工上班进入公司正式开始工作后,凡需中途离开公司,无论是请假、办事都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过所属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离厂;

第二十二条:

1.公司严格禁止员工的无故旷工行为,对于员工无正当理由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不到公司上班,无故迟到(或无故早退)10分钟以上等情况,均被视为旷工,连续两次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发当月工资的50%;

2.员工迟到或早退每分钟五元、10分钟为旷工一次,二次迟到为一次旷工,旷工一次扣三天基本工资及奖金,超过三次扣当月全部奖金或解除劳动合同;

3.凡超过上班时间一小时或不假不到视为违纪,扣发当月基本工资50%及全部奖金或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管理人员及业务

部门违反者加倍处罚)在外办事、出差、促销等人员必须按办事单位及现场管理安排为准;

第二十三条:病假、事假

1.员工因病非工负伤的休假为病假,病假无工资,公司允许员工每月有一天带薪病假,须由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工伤不在此条例);

2.员工生病后要主动向班组、部门报告,请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病例报告,经部门主管签字后由总经理签字方可请假并且病假期间无工资,二天以内扣除当月奖金的50%。

3.员工利用看病时间办私事或无有效病明而在家休息,按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解除同该员工的劳动合同,扣发全部工资及福利;

4.事假为无薪假期,员工应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部门经理批准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执行;如遇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员工应在当天上班前4小时内用电话请假,一个季度事假不得超过两次;

5.部门经理请假需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6.事假期间扣发当日全部工资和岗位津贴及当月奖金,三天以上扣半年奖金,七天以上无年终奖及扣发当月全部工资;

7.不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不到公司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四条:节假日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即: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五一节、国庆节,节假日为有薪假日,放假天数按国家规定及实际情况为准,公司如有紧急生产任务,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调度,最后安排调休。

第二十五条:公司年假

1.为公司服务满3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年假。该年假按日历年度安排,原则上不得跨年累计,但经董事长批准的除外;

2.年假的具体标准为:

1)员工连续3年工作以上(含3年)4年以下的,年假为5天

2)员工连续工作4年以上(含4年)5年以下的,年假为7天

3.员工应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休完当年年假,员工休年假的申请必须提前30天向部门经理写申请,经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执行。公司鼓励员工一次性休完年假,或至少一次休年假的天数不少于3个连续工作日,公司不允许员工休半日年假;

4.特殊情况下,因工作原因未能休年假的员工,应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董事长批准后可将年假的时间延长至下一年度3月31日,如截至至下一年度3月31日员工仍未休完上一年度年假,则视为自动放弃;

5.员工当年内有违纪、违规现象和病、事假累计超过 天的,书面警告者则自动丧失该年度可享有的全部年假及公司福利等。

第二十六条:婚嫁、丧葬假

按国家规定执行,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第二十七条:工伤

1.员工工伤的核准范围按国家及公司所在地劳动机关规定执行;

2.员工工伤的认定按国家及公司所在地有关规定由公司报劳动部门予以认定;

3.员工工伤工资按国家规定及公司情况发放,工伤期间因财务困难等原因,确保最低生活标准,其标准按地方公布为准;

4.员工在工伤住院期间可以享受基本工资,不享有其它福利待遇。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造成的后果自理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事情重大者追究法律责任,所属部门的管理者同时承担一切责任,并处罚。

第二十:仪容:

1.仪容要端庄大方,上班要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服装要整洁、干净,不得裸背敞胸、穿短裤、背心,不准穿拖鞋进入公司;

2.头发要梳理好,不准留长发、怪法式、男士不准留胡须,女士不准浓妆艳抹、染指甲、佩戴饰物。

第二十九条:礼节、礼貌

1.对待宾客态度要自然、大方、稳重、热情,有礼貌做到笑面迎客,用好敬语,不以肤色、种族、信仰、衣帽取人;

2.同事之间相遇应相互招呼、问候,下级遇到上级应主动招呼、问候,上级应礼貌还礼;

3.遇到外来客人询问,应主动将对方带到接待处,由接待处安排客人要见的部门和相关人员。

第五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向员工支付任何补偿费用: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员工所提供的自身情况、证明和证件被查明是不真实的或伪造的;

3.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 4.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和正常工作程序造成重大损害的;

5.员工有违法行为的(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发放的物资、货物不及时收回的;

6.员工不服从公司安排、顶撞上级、辱骂管理者的; 7.不尊重客户,编造谎言、对公司及客户造成损失的;

8.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给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体罚员工造成伤害。

三、由于其它情形,公司或员工欲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三十一条:合同的终止

1.合同到期双方有一方不再继续签合同即行终止; 2.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及执行;

3.公司因不可抗拒的事件造成停产、资金短缺、产品滞销等原因,公司有权裁减员工人数,被裁减人员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合同终止,公司不承担任何补偿,员工的薪金按出勤天数发放及上述条例规定。

第三十二条:员工辞职 辞职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1.员工于试用期内向公司提出辞职,应当与公司办完相关工作交接及工资结算手续后,方可离开,员工辞职无经济补偿;

2.员工于试用期满后提出辞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部门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给予公司15天的离职通知期。未给予离职通

知期或离职通知期少于15天的,公司不予办理一切手续,扣发全部工资及风险金。部门经理收到员工辞职申请后,加签本人意见,经全部审核后送总经理批准后,该辞职申请生效;

3.员工递交辞职申请并得到批准后,应填写《工作交接会签表》,由各部门有关经理审定后签字,员工办完所有离职手续后,公司将与其结算薪金及其它应收应付款项;

第三十三条:离职须知

1.员工离职时,应将其保管或使用的属于公司的财产归还所属部门或公司总部,公司在员工离职时,若发现员工有将公司所有的财务当作私人财务带离公司情况的,公司保留委派保安人员检查离职员工所携离物品的权利并报告机关;

2.销售部人员离职时,必须先将自己所售出产品货款全部收回公司后方能办理手续,否则所造成的损失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部门分管领导及主管同时承担赔偿责任;

3.离职员工的薪金及其它应收应付款项于员工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后由公司与之结算。

第六章 奖惩办法

第三十四条:奖励办法

1.为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将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奖励方式有:通令嘉奖,发年终奖,破格升级,培训机会等;

2.公司将按照月度、季度及年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分不同层次进行考核和评估;

3.所有考核和评估结果将交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存入员工档案,年终奖金的发放及升级均将以考核和评估结果作为依据;

4.对全月完成生产任务,按时、保质、保时、无损耗、超额完成生产任务,无违规、病事假视为全勤,给予一定的全勤奖金或物质奖励;

5.凡年度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的员工,月工资增长10—50%;

6.凡在社会活动中为公司争得荣誉的员工(如见义勇为、受到部门嘉奖等),公司将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提升工资(视本人在公司的长期表现,不计短期);

符合下列条件的员工,将受到公司表彰及奖励

1.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全年无违规,提升工资1—10%;

2.爱公司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创造优异成绩; 3.严格开支、节省费用有显著成绩,通报表彰,给予奖金; 4.有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全年无违规奖励1—5%的工资提升;

5.为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方案(书面),创造出成效,按节约的费用及创造的价值,一次性奖励50元—5万元;

第三十五条:行政处罚办法

1.员工应遵守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员工不得以不了解公司制订的劳动制订的劳动纪律规章、员工守则为借口

2.违纪员工将会受到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兼罚款、停职检查(停职检查原则上不超过3天,停职期间该员工工资停发)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将立即解聘;

3.因违纪给公司或其他员工造成损失的,须给予公司或其他员工经济补偿。

二、口头警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将受到口头警告处分:

上班无故迟到,乱丢纸屑、烟头的,清扫不彻底、衣冠不整、大声喧哗者、工作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杂志、报刊,或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信息或参与嬉戏、串岗、闲聊等活动的。

三、书面警告兼罚款直至停职检查(视情节)

有下列行为之一或受过部门经理2次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的,将受到书面警告兼最高100元的罚款,直至停职检查的处分:

1.上班时间睡觉、集体闲玩、、吸烟的; 2.消极怠工、工作马虎,经规劝后仍未改进的;

3.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受到一次以上口头警告的; 4.接待客户冷淡,遭到投诉并被查实的; 5.不讲个人卫生,受到一次以上口头警告; 6.将未用设备挪为他用的;

7.个人卫生区域打扫不净的,设备不整洁、办公场地桌椅脏乱的;

8.食堂用餐造成浪费的,不讲卫生,损坏财产的; 9.对水、电造成浪费的,对物料造成浪费的追究个人及主管领导、部门领导责任;

10.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私自会见客人的; 11.工作时间串岗、闲玩、干私活的;

12.工作态度不认真,不按操作规程工作或不履行工作职责的;

13.仪表不整、衣着不整齐、工作服脏乱的和不佩戴工作牌的;

14.不按手续和制度处理业务的。造成物资材、料浪费的严处、并解除劳动合同;

15.未经部门经理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并办理与公司业务无关事物的;

16.违反公司规定的保密原则的,借阅公司档案、资料不归还、私自复印的将处100—500元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造成损失的追究法律责任;

17.无故旷工一天的;

18.工作时间内酗酒的,酒后装疯,对造成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9.不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弄虚作假,上下班时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

20.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财产损坏、短缺、丢失的(并承担赔偿责任);

21.因违纪受过部门经理2次口头警告的。 四、立即解聘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将被公司立即解聘而不能得到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一年内被以书面警告、书面警告兼罚款、停职检查任何一种方式处罚,单项或多项累计达3次的,公司有权按严重违纪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3.在申请受聘于公司的过程有任何欺诈行为,包括提供仿造证件骗取公司的财务、假期等;

4.有3次以上工作疏忽行为,并对公司利益造成较严重损害的;

5.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严重失职,徇私舞弊,使公司利益蒙受较重大损失的;

6.故意违反公司正当合法的决定,并使公司利益蒙受较大损失的;

7.利用病假、工伤等假期经营其它与公司无关业务或受聘其它单位谋取私利或从事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的(从查实之日起,该员工需将公司一起已支付的病假工资及相关费用立即退回);

8.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具有竞争性的业务的,并使公司利益蒙受较大损失的;

9.无正当理由而不服从部门经理的工作分配和指令; 10.在公司内打架肇事,无理取闹,严重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

11.蓄意损害公司贵重财产,并使该财产遭受较严重损坏的; 12.未经公司批准私自取走公司任何财产(包括材料)、窃取或挪用公司(或其他员工)财物,并使公司(或其他员工)利益蒙受损失的;

13.公司的机密或极度关键的商业情报,对公司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14.故意或由于疏忽导致公司或其它员工的利益遭受较严重损失的;

15.在公司内吸食毒品或携带毒品进入公司的(同时交与机关处理);

16. 散布不符合事实的言论或消息而对公司的形象及声誉造成较严重损害的;

17. 未经公司同意,接受客户任何贵重礼物及邀请未及时上报公司,而涉嫌回扣的;

18. 本公司主管领导介绍进入公司的人员,用人不当,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介绍人、当事人同时承担一切责任;

19. 对所销售出的产品而货款未能收回公司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赔偿损失);

20. 三次以上受到客户投诉的,不及时处理客户意见的,不接受批评的,解除劳动合同;

21. 虚报费用的,打白条的,财务人员审查不严给予报销,造成损失的,追究财务人员及当事人的责任,主管领导同时处罚; 22. 挪用及侵占(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赔偿损失);

23. 违反的有关法令或违法犯罪,被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

24. 未经公司批准,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受聘参与公司以外的其它社会或技术职务的;

25.顶撞上级的,情节恶劣的。 第三十六条:处罚权限及程序:

1.书面警告由部门经理做出并立即生效,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书面警告同样生效,对有错不改、拒绝签字者加倍处罚;

2.书面警告兼罚款由部门经理批准并签字后生效,送到当事员工本人签字,并报公司综合部门备案;

3.停职检查、立即解聘必须由部门报总经理办研究决定,按照本规定有关条款批准后,送达当时员工后立即执行;

4.各类经济罚款的名单、次数及金额应于每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由公司全部通知财务部从违纪员本月工资收入中扣除。

第七章 员工大会和班前会

第三十七条:班前会

每天作业前要召开班前会,在上岗前15分钟召开,班前会由班组长、车间负责人及生产部、质管部及总经理指派负责召开,总结昨天生产情况并布置当天生产任务。 第三十:员工大会、卫生大扫除

每周星期五下午作为全公司员工大会,总结一周来的得与失,宣布本周受处罚、警告的员工,及受表彰的员工。每周最后一天下午为全公司卫生大扫除,彻底清扫全公司卫生,全员工参与,不参与员工大会及卫生工作的所有人员严处(外派人员例外)卫生工作公司全体员工参加,任何部门不得借口不参加劳动

第八章 安全与劳动保护

第三十九条:安全是企业正常生产的保障,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公司员工要增强人身安全、产品安全、设备安全意识。一切生产活动以安全为前提条件,各工种、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安

全操作规程》,要及时防范,坚决杜绝一切违章操作行为,谁违反就罚谁的款,绝不姑息迁就,立即解聘合同;

第四十条:劳动保护:要加强劳动保护,穿戴好防护服装、器具、手套。电工、司炉工、化验人员必须二人以上操作,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第九章 员工守则的修订与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守则制订后,各部门及公司员工对本守则提出意见和建议,凡合理的建议经公司相关部门研究并报总经理室批准后,方可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本守则予以修订,修订后的员工守则由总经理签批后公布实施。

第四十二条: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应仔细阅读本守则,并严格执行本守则。本守则的规定与有关法规不一致时,以有关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守则适用于四川东脑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本守则修订及解释权属于四川东脑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本守则自2008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

四川东脑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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