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文明礼仪相关要求
为迎接10月17日自治区精神文明验收工作,为了体现我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和知书达理的文明礼仪,现对我校学生做出以下提示和要求,请各班班主任认真传达和培训,具体要求如下:
1、 2、
按要求穿校服,具体要求如下:全身着秋季校服。
校服上不允许乱涂乱画,请班主任认真自查,已经涂画,无法清洗的,
必须到德育处重新购买新校服。
3、 4、 问好。
5、 推搡。
6、
如果有老师进班听课,全体学生必须起立鼓掌欢迎;下课后,全班同学在操场上、楼道内不可聚堆聊天、大声喧哗,更不可以追逐打闹、相互在校园的任何地方见到老师,要主动问好、避让,不可与老师争抢道路。 在楼道中、楼梯上,做到“轻声 慢步 右行”,遇到老师要避让并且
起立鼓掌欢送,直至听课老师全部离开后,才可以坐下。
7、
上课过程中,要按老师平时的要求精神饱满、坐姿端正、认真听课、认
真做笔记、积极发言,以此展现最好的精神面貌。
8、
严格按照日常卫生要求,做好早、中、下午及课间的班级卫生和楼道、
操场卫生。做好维护工作,保持教室环境卫生干净,随时捡拾校园内的垃圾。
9、 糖、瓜子。
德育处 2011年10月
不允许随地乱扔果皮纸屑、零食外包装,不允许随地吐痰。严禁吃口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