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井点降水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宿迁恒丰国际大酒店
工程地点: 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南侧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轻型井点降水施工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承包范围:
宿迁恒丰国际大酒店 项目基础井点降水工程。
一、承包方式:
1、包清工;2,包设备;3,包质量;4,包安全;5,包文明施工;6,不包砂石、水、电。
2、结算方式为台班数计算,二十四小时为一台班。
二、合同价款:
本工程自出水之时起,每天每个台班必须由甲方管理人员签字方可有效。每个台班每套泵班费定价为 人民币。如工程无需降水乙方无条件接收。
三、质量要求
1、在天气正常情况下,自出水之日算起7-10天,乙方保证甲方开挖土方,在开挖过程中,若降水不到位,引起塌方,坑涌现象,则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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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 7 天内向甲方提供本分包工程完整的施工技术方案。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本分包工程施工所依据的国家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其它有关规定;乙方实施本分包工程所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或施工技术;乙方根据工期要求和现场情况为每阶段施工安排的施工机具的型号和数量;每一施工阶段进场施工的作业人员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可能出现的任何情况,乙方所采取的保证工期、质量的措施或处理方法。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防毒害措施。
3、进场前三日向甲方提供降水工程施工要求的各种资质、资格等所需资料。
4、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
5、明确工地负责人、现场质量/安全/消防管理专职人员,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证件。
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满足甲方关于企业形象宣传的有关要求,自备符合甲方CI工作及安全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等施工防护用品。
7、分包方须负责提供施工所用的所有材料、机具及随机所用的符合甲方要求的电线和配件,并保证所用机具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
8、遵守甲方现场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由于本工程是立体交叉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非人为损坏的要负责修补,并不能以此向甲方索赔。
10、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到工完场清,将自身施工中产生的垃圾清运至现场指定垃圾点;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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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对自身施工遗留的垃圾不及时清理,影响了整个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
1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施工技术方案,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并承担对伤者或死者的经济赔偿,并有责任避免甲方因乙方施工安全问题而遭受索赔和损害。
四、付款方式:
1、基础土方回填后降水结束。工程结算完成 日内,支付至工程结价的 %;
2、余款待乙方退场后 个月内付清。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委派 为工程现场负责人,代表乙方负责本井点降水分项工程施工的现场管理,行使和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权利、职责和义务。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不偷窃、不,生产、生活规范有序,施工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保证安全生产,防止各类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工程顺利进行。
六、安全条款:
1、乙方按有关规定,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施工人员人身损害或致人损害等)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条件,乙方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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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自备机具、劳保用品及材料等必须是质量合格,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所发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合同终止前,如乙方未严格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而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2、因乙方管理不善对工程进度、质量带来严重不良影响,但乙方又未采取有效的改善措施和方法,或甲方认为乙方的改观措施和方法不能挽回被动局面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立即无条件退场,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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