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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平台建设的通知

来源:尔游网


关于申报宿迁学院第一批科研平台建设的通知

各单位:

学校将根据《宿迁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宿院科[2017]4号),开展第一批校级科研平台的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类别与命名格式

平台类别:校级科研平台包括研究院(所、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

校级科研平台命名格式:以“宿迁学院+研究主题+类别名称”为基本格式。

二、申报条件

校级科研平台的申报条件及要求,参见《宿迁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条款。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精心策划、整合现有科研平台的布局与建设发展工作;

2、学校鼓励各学院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组建校级科研平台;

四、申报材料与时间

1、请各院(部)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积极开展调研、论证和遴选推荐工作,组织认真填写申请书,于2018年4月15日前将拟申报的科研平台建设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科技处,申请书电子文档、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2、相关附件材料

所涉及附件证明材料用A4纸复印,单独装订。

附件包括以下材料:

(1)获奖证书复印件;

(2)代表性论文(仅需附杂志封面版权页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3)科研平台近5年内在研科研项目任务书(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的结题证书复印件;

(4)其他主要成果证明材料等。

所有项目、成果、经费统计数据5年内的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到位研究经费指实际进入学校财务的经费(不含学校配套经费)。

联系人:徐杰,联系电话:84204095,邮箱:kjc@sqc.edu.cn

相关附件请至科技处网站下载。

科技处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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