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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债务偿还顺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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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中,要优先偿还欠职工的工资、保险费用、补偿金等,其次是欠缴社保费和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如破产财产不足,按比例分配。破产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工资按企业平均工资计算。1. 破产人应支付的包括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支付的补偿金。

2. 破产人还欠缴的是除前述费用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3. 普通破产债权也需清偿。

4. 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位的债权要求,则按比例分配。

5.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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