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告人后需要重新开庭。追加被告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1、在诉讼过程中追加被告的,法庭应当延期审理,择期再次开庭;
2、追加被告后,需要向被告送达必要的法律文书,并给其准备答辩及证据的期间。所以,法庭决定追加被告的,应当择期再次开庭审理。
追加被告的处理如下:
1、如果追加的被告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应当裁定追加并通知其他当事人;
2、在追加的被告不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但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形下,应当驳回追加被告的申请,告知原告可另案起诉。驳回原告追加被告申请的本质是追加的被告不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不能够参加到已经存在的诉讼中来,法律后果是对未追加以前原告已经存在之诉依法予以审理并最终作出实体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