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是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主体。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主体。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1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足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家庭出资经营个人独资企业的,要以家庭共同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无限责任。综上所述,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却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无限责任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投资人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清偿,甚至全部清偿。
一、企业组织的形式有哪些
典型的企业组织形式有三种:
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3.公司制企业。任何依据《公司法》登记的机构都被称为公司。
二、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要什么条件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是: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并且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对企业的经营与管理事务享有绝对的控制权与支配权,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干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性质属于非法人组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