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抽头达五千构成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聚众”:组织3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组织3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组织3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
代理网算开赌场: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者为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明知他人实施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罪的共犯论处。网络赌资按其代表金额定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