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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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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是指收养人收养孩子时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一、到哪里可以领养孤儿

收养人可以与抚养孤儿的监护人直接联系,也可以到儿童福利机构收养孤儿。无论是到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孤儿,还是与孤儿的送养人达成一致后订立收养协议,都需要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孤儿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成立后,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二、收养孩子怎么办理手续

收养孩子的手续办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首先收养人和送养人达成收养协议,其次准备相应的收养材料,由于收养类型和程序的不同,条件和所需证件也不同,具体的资料还要向有管辖权的民政部门咨询。最后收养机关经审核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将会办理收养登记,并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三、人口普查抱养怎么上户口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登记后到机关办理户口。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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