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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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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注册地若是没有完成的,是不能开具的。法律规定,公司地址变更涉及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在原主管税务局购买的剩余的应交回缴销,办理迁移到新的主管税务局,重新购买。至于开票系统中的地址,可凭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由服务公司做修改。因此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不能开票。

一、专用和普通有什么区别

1、的印制要求不同:专用由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

2、使用的主体不同:专用一般只能由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

3、的内容不同:专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金额、适用税率、应纳额等内容。

二、法人不能去税务局开票吗

法人能去税务局开票。需要领购的法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领购簿。

三、分公司销售违法吗

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开合法。分公司无论是否为核算,只要是从事生产经营,与总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就应该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管理,缴纳税款,开具。经有权的税务机关批准汇总纳税的,按汇总纳税的规定缴纳税款开具。分公司可以开。但必须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分公司在进行了税务登记后,可以向税务局申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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