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贩卖假货,属行政案件,归工商局、质监局管;如果贩卖假货数额特别巨大,数刑事案件归管。
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第六条 消费者投诉由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消费者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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