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若协商不成则由判决。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对方财产者可向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法律分析
婚后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拓展延伸
婚姻财产分割:离婚后如何公平划分?
离婚后,婚姻财产分割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旨在公平地划分夫妻共同财产。在确定分割比例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婚姻期间的贡献、财产来源、财产价值、配偶的经济状况和未来生活需求等。公平划分财产有助于确保双方在离婚后能够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并避免不公平的财产分配。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离婚前应尽量收集相关财产证据,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法律建议。最终的财产分割结果可能因个案而异,因此每个人都应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处理婚姻财产分割事宜。
结语
离婚后,婚姻财产分割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旨在公平地划分夫妻共同财产。公平划分财产有助于确保双方在离婚后能够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并避免不公平的财产分配。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离婚前应尽量收集相关财产证据,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法律建议。最终的财产分割结果可能因个案而异,因此每个人都应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处理婚姻财产分割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