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水电费开票规定如下:
1、收取水电费应当使用国税部门提供的,但考虑到部分用户水电费没有出户,不能交纳的情况,地税部门规定物业公司可以使用服务业代收水电费,并在中单独注明“代收水费、电费”,但不可以使用“住宿专用”收取水电费;
2、如果“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管理规定使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监制章和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
(四)扩大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真伪的便捷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