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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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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时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点或工作职责的,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劳动者所采用的,劳动者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上下班时间的工作时间制度。

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都是一种定时工时制,是依据工作时间来计算劳动量,而不定时工时制是一种以劳动者劳动量为计量的工作制度。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算加班。在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单位或工作岗位,加班费除了法定假日外,是没有的。

综合上面的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在法定假日,任何劳动者都有休息的权力,在这天工作的劳动者,无论是什么工时制,都应该得到3倍工资的加班费,除此之外,各种工时制的加班时间确定、加班费标准是不同的。

一、每周工作超过44小时怎么办?

每周的工作时间未超过44小时的法律规定,但因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第3,未安排劳动者每周休息一天的规定,因此,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即应每周一天6个小时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并非不支付加班费或者仅仅支付2个小时的加班费。标准工时制是指,职工每周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同时要保证职工每周有一天的休息时间。二、如果公司采用的是不定时工时和综合工时制度。只要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即便未安排每周休息一天,单位也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费,但如果赶上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加班费。综合工时工作制是指采用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企业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安排工作或因工作时间不固定,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弹性工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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