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家教违反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第四条。具体内容为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我国也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第一条
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第二条
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第三条
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第四条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第五条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