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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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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是对被判处死缓的累犯以及其他严重犯罪分子裁判刑罚时,对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刑罚种类变更或减刑幅度进行的刑罚制度。新司法解释严格了重大刑事罪犯的减刑、假释条件,以解决刑罚轻重不平衡问题。减刑是坚持罪行相适应原则,纠正死刑偏重、生刑偏轻的刑法调整。根据刑法规定,减刑后的无期徒刑不少于25年,有期徒刑不少于20年。

法律分析

减刑概述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死缓的累犯以及其他严重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裁判刑罚时,人民根据其犯罪情节等,可以对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刑罚种类变更或者减刑幅度进行一定的刑罚制度。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可以同时决定对其减刑。新司法解释根据刑法的规定,相应严格了重大刑事罪犯的减刑、假释条件,推动改变“死刑过重、生刑过轻”的刑罚轻重不平衡现象。对死缓犯适用减刑的必要“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这是我们党和国家一贯的死刑。

由于我国较为宽松的减刑、假释等制度的存在,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只要不是立即执行,即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死缓是可以适用减刑、假释制度的,这样一些犯有较严重罪行的犯罪分子比如暴力性犯罪分子,经过多次减刑或者假释后,一般经过十几年就可以刑满出狱或者被假释出狱,难以起到矫正犯罪分子的教育效果。

面对死刑与死缓之间“生死两重天”刑罚力度的巨大落差,有必要对犯有暴力性犯罪等重罪的犯罪分子予以减刑,刑法修正案(八)对死缓犯适用减刑是坚持罪行相适应的原则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的精神,纠正死刑偏重,生刑偏轻的一次大规模的刑法调整。

《刑法》第七十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结语

减刑制度是针对累犯和严重犯罪分子的刑罚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死缓的累犯和重罪犯罪分子,可以对其减刑幅度进行。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纠正刑罚轻重不平衡的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于这些罪犯,减刑的适用是符合我国党和国家的死刑的。在我国相对宽松的减刑、假释制度下,减刑可以避免犯罪分子过早获得自由,以期更好地实现对罪犯的教育和矫正。刑法修正案(八)的通过,是一次重大的刑法调整,旨在实现罪刑相适应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根据刑法的规定,减刑的适用对于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刑罚,有明确的最低刑期,以确保刑罚的威慑力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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