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根据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以及对个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等,采取以下措施:(1)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对个人信息实行分类管理;(3)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4)合理确定个人信息处理的操作权限,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5)制定并组织实施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6)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第五十一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xer.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1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