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2)对高级人民、专门人民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3)最高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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