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的户主与房产所有者无直接关系,妻子可以作为户主。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购销合同、、测绘表、完税凭证等材料。已婚购房人需提供身份证、婚姻证明,若委托代办需提供夫妻双方私章。单身购房人需本人到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单身声明具结书。
法律分析
一、房产证上老公的名字,妻子能否作为户主?
2、可以的,户主并非房产所有者,与房产所有人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在购房合同中写谁的名字与户主并无直接影响。
2、购房合同是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二、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原件。
(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四)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五)已婚的购房人: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六)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证上的户主并不一定是房产所有者,因此妻子可以作为户主。购房合同的签订是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进行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购销合同、、测绘表、完税凭证等材料。已婚购房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婚姻证明等,单身购房人需要本人到场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如有需要,可咨询当地民政局了解具体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