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8个月内,除非夫妻没有共同生活或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一般不能返还彩礼。已登记结婚并同居、未办结婚手续但同居两年以上、同居期间生子、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或婚约人死亡的情况下,不予返还彩礼。结婚8个月离婚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不能要求彩礼退还。但是,如果夫妻没有共同生活或对方因给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则需要退还。以下情况不予返还彩礼: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超过两年的。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