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局机关工作制度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制度为坚持和发扬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本单位党组议事和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党党组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旗委组织部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成人员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特殊需要时,经党组(或党组委托主持会议的党组成员)批准,有关股室所负责人可列席参加。会议由党务工作人员负责记录。
二、议事决策形式采取召开党组会议的形式,党组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会议议程
1、局党组成员会前提出议题;局机关各股室所也可提出议题,所提出议题须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2、会议议题由局办公室会前收集汇总。
3、会议议题由局办公室汇总后报局党组或受党组委托的党组成员审定后,列入党组会议内容。
4、需提交党组会讨论的文件,由承办股室所在党组会议召开前1天送达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在会前认真审阅文件材料,准备意见。不能出席会议但对会议议题或讨论文件有意见的,应在会前口头或书面提出,并同党组沟通。
四、议事决策范围
1、传达学习党、、自治区、赤峰市和旗等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文件、决定、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提出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2、审定上报旗委、旗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重要文件,讨论通过党组成员代表党组所作的重要讲话或报告,以及以党组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
3、研究全生态保护工作的重大方针和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审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听取本单位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并研究指导性意见。
4、研究局机关自身建设、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问题;研究和部署本单位行风建设,处理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研究决定人事工作有关重要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有关人员的推荐、任免、调动、奖惩、培训、年度考核等事项。
6、听取各股室所有关重要工作及重大问题的请示汇报并研究落实意见。
7、审定局财务预决算及专项经费的安排。
8、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
9、研究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10、党组和党组成员认为需要提交党组讨论的重要问题。
11、上级规定应由党组集体决定的其他问题。
五、会议议事规则
1、党组会议由党组召集并主持;党组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
2、党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举行;讨论干部任免等重大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重要事项的讨论,会议主持人事先应与不能参会的党组成员沟通;事后应将会议研究结果向未到会的党组成员通报。
3、列席党组会议的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列席人员可以介绍情况,发表意见,但不能参与表决。
4、党组会议进行表决时,决定事项以超过党组成员半数以上赞同为通过。因故未能参加会议的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不同的讨论事项,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等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推荐、提拨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调配等事项,应逐个表决。凡涉及干部人事任免事项,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
5、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应充分发扬民主,每个党组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然后进行表决,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组与其他成员享受平等权利,实行末位表态制。如对某一事项存在较大分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表决,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条件成熟后再召开会议进行表决。
6、对党组会议集体做出的决定、决议,每位党组成员及相关单位都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人无权改变集体决定、决议。如在执行中发现新情况或有不同意见,应提请党组重新研究,被否决的意见,允许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反映,但在党组会议改变决议前,必须服从和执行党组会议做出的决定。
7、党务工作人员负责记录,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签字备书。对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印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组或党组委托的党组成员签发,视内容确定发送范围。
8、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以党组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党组或党组委托的党组成员签发。
9、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时,党组或党组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会议报告。10、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会议讨论的情况和决定的问题凡未要求传达的,不准外泄扩散。
六、监督措施及决议的落实
1、党组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带头执行会议决议、决定,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
2、党组成员应支持党组的工作,接受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监督,并按照分工对集体决定事项的落实进行督促检查。
3、党组成员要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4、党组成员应自觉执行本制度,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并将执行本制度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终民主考评的重要内容。
5、党组会议做出的决定和认定的事项,由党组成员根据分工,组织相关职能股室认真落实,并及时向党组报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加强对全局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防止,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内容“三重一大”事项原则上是指:重大发展建设的事项;涉及群众和干部职工利益或其关注的事项;涉及性较强的事项;涉及安全稳定的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重大事项决策
1、研究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旗委、旗的决定等重要事项;
2、向旗委、旗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请示的重大问题;
3、草原生态保护管理的重大问题、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方案、重要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等重要问题;
4、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稳定、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
5、人、财、物管理上的重要问题;
6、年度经费预算及决算方案;
7、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人事任免
1、领导班子分工调整;
2、干部选拔(后备)、培训、任用和调动;
3、重要岗位的人事调整;
4、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
5、年度考核和奖惩;
6、年度评先表模。
(三)重大项目
1、固定资产的添置、处置和维修;
2、草原生态保护管理项目。
(四)大额资金使用
1、财政拨入的专项经费等;
2、单位大额物品采购项目。
二、“三重一大”决策形式和程序
(一)重大决策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后作出决策。
(二)重要干部任免
1、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对干部的任免和调整,必须按照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的原则,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组织考察、征求意见、对外公示等程序后,由局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2、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不断调整充实局后备干部人才库;
3、局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必须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原则,采用民主集中制方式确定推荐人选;
4、干部的考核奖励应严格按照局机关相关制度执行。
(三)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
1、重大项目的安排必须在局务会讨论通过的基础上,提交局党组讨论决定;
2、大额度资金必须由财会股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报局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在局务会讨论通过的基础上,提交局党组讨论决定。
三、“三重一大”的监督管理
(一)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的要求,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加强责任人的考核监督。
(二)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有关会议,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三)严格实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坚持“五个规范”,即内容规范、阵地规范、程序规范、时间规范、管理规范,任免和奖惩干部以及财务支出等重大事项,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公示或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廉政建设制度
一、严禁用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旅游或变相旅游。
二、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
三、严禁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券(卡)和贵重物品。
四、严禁巧立名目向当事人转嫁、摊派、报销费用。严禁利用职权向被管理者“吃、拿、卡、要”。
五、严禁参与“黄、赌、毒”。
六、严禁以权谋私,为自己、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
七、严格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禁以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敛钱财。
八、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干部选拔、大额开支、重大事项必须班子成员集体决定。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建立和完善旗委组织部统一领导,局党组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机构。
二、局党支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三、党建机构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四、领导要按照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五、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六、深入开展党建创先争优工作,每年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八、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从严治党“1+3”工作机制
一、要明确从严治党“抓什么”,把从严治党责任标准化。责任是抓落实的基础,责任不明、任务不清,落实就没有方向。要对照自治区五级示范抓引领工作中的7项引领任务,进一步分解量化,分层分级确定引领工作职责任务,理清本单位抓党建的工作责任主,形成“抓、抓”的党建工作格局。
二、要明确从严治党“谁来抓”,把从严治党任务具体化。为切实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不够、“一岗双责”执行不好等问题,在全面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增加和细化党支部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三、明确从严治党“抓不好,怎么办”。要进一步强化完善年中、年末两次考核指标设置,提高党建工作赋分权重,加大党建工作考核力度,充分发挥考核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要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履行党建责任的考核,推动领导干部履行抓好党建责任。要加大党建工作问责力度,对管党不严、治党不力、问题突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从严治党“五个一”工作机制
一、局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报告。认真学习、及时传达党和自治区、市、旗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讨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督查总结部署工作。认真学、、和旗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部署精神,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针对党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抓好整改落实。
三、局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研究分析党建工作形式,明确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工作思路和举措、听取工作汇报,分析解决党建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
四、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协调推进会。通过及时调度,督促推进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研究需提交党组审议的议题、事项及相关工作意见建议,安排开展调研、督查。
五、每年年底前,支部对上级党组织进行“一把手”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在全体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考核。“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前。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主要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传达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二、党支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主要研究、贯彻上级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三、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主要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四、党课一般每季度举办一次。主要是学习宣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三会一课”考勤制度为了加强党的管理,严明纪律,规范会议秩序,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大会:按照会议通知时间、地点,提前通知需要到会人员。
二、会议签到:参加会议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并签到。
三、会议要求: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记录会议内容,会议期间手机关机或调成静音状态。
四、原则上任何党员都应参加党的“三会一课”,有特殊公务或事假、病假不能参加的,应请假。请假应有支部批准的假条。“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制度为了更好地开展支部的工作,更好的记录每次会议的内容,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记录的要求:主要是对重要会议的记录,指定1名党员同志专门负责会议的记录。
二、会议记录的内容:由于不同的会议所记录的内容有差别,各会议记录细则如下:(1)党内大会:首先记录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及会议应到人数(分别记录应到正式党员人数及预备党员人数),实到人数(分别记录应到正式党员人数及预备党员人数)。(2)发展党员大会:首先记录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及会议应到人数(分别记录应到正式党员人数及预备党员人数),实到人数(分别记录应到正式党员人数及预备党员人数);再记录发展对象的相关信息(部分由发展对象本人陈述),包括姓名、入党志愿、个人优点及缺点、介绍人、民主评议、表决结果;再是各发展对象陈述自己的入党决心;接下来是发展对象宣读入党誓词;最后是会议总结。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再定。(3)预备党员转正大会:首先记录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及会议应到人数(分别记录应到正式党员人数及预备党员人数),实到人数(分别记录应到正式党员人数及预备党员人数);再记录各个转正预备党员对自己在预备期的总结,谈谈自己的读书笔记,提问环节内容(记录相关人员提出的各个问题),民主评议环节,表决结果;最后是会议总结。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再定。(4)其他会议。主要是支部小会议:活动前策划会议,记录好会议上相关内容;各种活动记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对象、活动主题、活动流程、活动总结;整理材料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应到人数(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可能有积极分子)、实到人数(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可能有积极分子)、要求、进程、会议总结。
三、注意事项:会议记录应该是会议的实录,不应该有任何虚假及个人看法和情绪,必须达到客观要求。党务公开制度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内容根据公开内容,采取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三种形式。
(一)长期公开内容
1、党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
2、党建工作制度。
(二)定期公开的内容
1、机关支部党员活动日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2、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情况;
3、支部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
4、支部班子成员党风廉政情况;
5、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6、党费收缴情况;
7、考核考评、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情况。
(三)即时公开内容
1、重大事项决策情况:主要公开单位出台的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文件,大额财务支出等情况,党员和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干部任免情况:主要公开拟任对象姓名、拟任职务、简历等情况;
3、各类先进评比情况;
4、违纪党员处理情况;
5、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二、公开的形式公开形式根据规定和具体内容,适宜局内公开的内容采取会议、文件、通知、简报、党建活动栏和文件查阅等形式,适宜全社会公开的内容采取党务政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意见箱、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形式。
三、公开的程序党务公开的事项和内容由所涉个人提供,局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予以审核并按规定确定公开的时限、范围、形式,全局性重要公开事项和内容由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程序进行公开。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党务公开工作的图文、电子档案,并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四、公开的时限根据公开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或复杂的公开事项,应根据公开后的反馈意见完善后再次公开。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为严肃党务公开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有力推动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个人。
二、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追究与工作改进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
(一)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
(二)未按上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的。
(三)党务公开工作未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认真研究、检查和落实,党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不力的。
(四)应实行公开而不公开的,或公开内容不全面、不真实的,公开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
(五)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解释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和说明的。
(六)对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没有及时反馈给相关股室所,未按规定处理和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对反映意见的股室所或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四、责任追究:
(一)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对分管领导进行警示谈话。
(二)影响正常工作,造成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股室所领导进行组织告诫,对主管领导予以批评。
(三)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换岗,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分管领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涉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其情节依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党务公开工作例会制度
一、党务公开工作例会由办公室主任召集,必要时也可委托党组成员召集。
二、党务公开工作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党务公开会议的议题由领导小组提出,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议题的内容应先通知与会人员。
四、党务公开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各成员要按着职责分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五、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应随时了解掌握情况,并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以便及时汇总、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
一、凡涉及党务公开内容的各类资料都应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档保存。
二、归档资料的范围
1、公开事项:领导审批意见和原始公开材料;
2、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资料;
3、本级党组织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形成的公文、图演、会议材料和影像资料;
4、通过各种形式收集的意见建议原件、领导签批意见及整改意见。
三、归档资料的要求:
1、归档的各类文字资应为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2、归档资料必须完整、清晰、真实、准确;
3、归档资料必须分类、立卷、编制目录、专橱存放。
四、归档资料的管理工作人员及时对归档资料进行分类和立卷,妥善保管有关档案。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民主生活会主要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落实上级的指示、坚持党支部集体领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
二、民主生活会的一般程序
1、确定会期,告知委员作准备。支部确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和主题后,提前告知支委作好发言准备。支部与委员之间、委员与委员之间开展谈心,沟通思想,交流看法,增进了解。与此同时,还要将开会的时间、主题向上级报告。
2、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在会前应给支委会提意见和建议,用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党支部报告。还可以召开座谈会或者问卷方式,征求意见,党支部要归拢意见,并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
3、按照确定的时间,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到会,召开会议。每个支委都要敞开思想,敢于揭短亮丑,既检查自己存在的问题,又给别人提出批评意见。每个支委均可多次发言,或在他人发言时插话补充意见。
4、总结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及时上报,接受上级和群众的监督。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会后进行归纳整理。一方面将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使其了解情况,给予指示;另一方面,还要将会议的主要情况和改进措施向全体党员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四、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四讲四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五、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六、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七、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旗委组织部审批。
八、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报给上级组织。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由机关党支部主持。
二、组织生活会的内容(除专题民主生活会外)主要是检查支部班子及个人贯彻执行党的方针、和决议的情况;检查班子自身建设、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检查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情况;检查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情况。
三、做好会前准备,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支部每个党员的思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也要求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谈心活动,互相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
四、每名党员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不能出席会议的同志,其发言提纲可由有关同志代宣读,会后要及时向本人转达其他同志的批评意见。
五、组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和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注意不要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只谈工作的工作汇报。党支部应率先垂范,带头发言,以保证整个生活会的质量。
六、做好会后工作。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加以解决落实。对会上受触动较大的党员,会后找其谈话,听取意见,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放下包袱,正面对待同志的批评意见,予期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
七、组织生活会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八、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会议召开情况,请求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谈心谈话制度为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洽党群、党群关系,增进党组织的团结和谐,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党支部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四、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先进模范、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活动。
六、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七、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八、党员及领导干部的谈心谈话要有记录。谈心谈话记录要及时归档,以备查考。发展党员集中培训制度
一、培训对象:凡被列为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者,必须参加旗委组织部或农牧业系统组织的集中培训。
二、培训时间:时间一般为2-3天(具体根据上级安排落实)。
三、培训内容:重点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等内容。
四、培训要求: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将取消发展对象资格,确因外出、生病等原因未能参加培训的,要根据培训内容补交自学笔记。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考察制度
一、收到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支部或组织委员要找申请人谈话,欢迎其靠近党组织,鼓励其进步,按照党员标准提出其努力方向,支委会应及时确定联系人,对其进行了解和培养教育。
二、认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按时听党课,经常布置学习任务,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确定发展对象和重点培养计划。支部根据发展方针和重点,结合本局实际做出重点培养和发展对象计划。
四、对已确定的重点发展对象,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人。及时负责地填写发展党员培养对象考核表。培养人每季度至少要与被培养对象谈话一次。教育其端正入党动机,肯定其成绩和进步的同时指出缺点,帮助其达到党员标准。支部每季度开一次党员大会,专门听取培养人的考核汇报,对重点培养人做一次评论,并将评论结果记入考核表,填写考核表要采取记实的办法,防止写成空洞的评语。
五、严格履行组织发展手续,政治审查。支部要指定党性强、作风正派的两名正式党员,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家庭、社会关系、本人政治历史情况和其对党的路线、方针、的态度,通过内查外调了解清楚,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对其主要问题不清楚的,不准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组织指定的负责培养人担任,也可以由发展对象自己选择。发展前支部组织委员及时持考核表、政审材料、支部意见向上级汇报,领取入党志愿书,填好入党志愿书后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会后支部填好支部大会决议,有关人员都要在自己填写栏内签名盖章,本人要贴好照片。由支部审查后上报审批。支部接到上级批准入党通知后,应及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在适当时候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
六、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支部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定期掌握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根据情况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手续。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主动提出转正申请,支委会审查,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并将大会决议和转正申请书一起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接到上级党组织批准转正通知后,及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于延长预备期的党员,支部要继续加强教育和考察,期满后及时讨论上报审批。党员培训制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党员票决制
一、票决对象
1、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办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票决人数要求:参加党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
3、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票决,分别记票、汇总;
4、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须经到会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票;
5、投票人对同一票决对象,只能选择一个选项作为唯一意愿。对同一票决对象表达两种以上意愿的视为无效票。不表达意愿的视为弃权;
6、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可统计在票数内;
7、票决结果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8、票决结果写入党支部大会决议,票决原始票据随同其它材料一并上报上级审批。
三、票决程序
1、主持人通报与会人数情况,提出监票人、计票人员建议名单,进行表决;
2、监票、计票人员领取、清点和发放表决票;
3、主持人作填写表决票的说明;
4、投票(收票)并清点票数;
5、当场计票并汇总,监票、计票及有关人员签字;
6、主持人宣布票决结果。
四、研究预备党员转正票决程序同上。党员公示制
一、公示对象和范围党支部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期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列为公示对象。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对以上对象,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和接收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反映。
二、公示内容
1、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及次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介绍人和培养人姓名、工作表现、政治表现、支部对其培养考察情况等;预备期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预备党员时间、预备期内政治和工作表现等;
2、举报受理部门。在公示中明确举报受理部门,并公布受理电话。草原监督管理局党支部受理部门为办公室,电话:;
3、举报要求。反映情况时原则上要用真实姓名,坚持实事求是,不允许无中生有,借机报复。举报人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向党组织反映,同时,组织上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三、公示方式和时间党支部应在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两周前,在本单位较醒目的地方或宣传栏,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左右。
四、公示程序
1、对拟发展对象,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发展对象并政审完成之后,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纳该同志为预备党员之前进行公示;对将要转正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前公示;
2、党支部安排专人受理来访和收集、反馈反映的意见;
3、党支XX实专人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人员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4、党支部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意见,决定是否吸收入党或由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五、公示结果的处理经公示后,如对公示对象反映的问题失实,符合党员条件的,党支部按照有关程序,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发展入党或转为正式党员,然后将有关材料报系统审批;对确有一定问题的,应暂缓发展入党或延长预备期,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对反映问题性质特别严重的,应移交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对公示中所反映出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问题,党支部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按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调查核实结果的处理。党支部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既要注意保护反映情况的群众,防止打击报复,又要注意保护要求入党的同志,反对借机中伤,诬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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