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维权有以下方式: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2、向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提起诉讼。
提起劳动纠纷诉讼需要的条件: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
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具体的诉讼请求,是原告向人民法提起诉讼所要求解决问题。它包括以下三种:
1、是给付的请求;
2、是确认的请求;
3、是变更的请求;
4、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