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规定专用的有效期?为什么要规定专用的有效期一个月可以多次认证的。90天是国家税务总局定的,且是软件控制的,基层税务机关没有权限。定一个有效期限是是为了在一定时期内进行比对用,也就是为了开票的存根联与抵扣联通过网络进行对比。如果时间长了,服务器存不下,量多了比对时间会长,或出差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专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一般纳税人对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专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应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