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合法妻子赶出家门犯法。这属于遗弃,情节严重的会构成遗弃罪。因为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如果没有离婚,就把女方赶出家门,确实属于遗弃,可以告男方遗弃罪,让其承担该有的责任。
一、 丈夫对妻子的责任和义务
1、有扶养的责任和义务。
2、有共同负担债务的责任和义务。在婚姻关系中,责任和义务是相互的。夫妻有互相支持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还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等。
二、妻子的义务具体有哪些?
1、同居义务。男女双方基于配偶身份都负有和对方一起生活的义务;
2、贞操忠实义务。贞操忠实义务又称配偶性生活排他专属义务;
3、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三、夫妻之间的权利具体
1、夫妻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原来姓名的权利;
2、夫妻双方平等协商决定子女姓氏和民族从属的权利;
3、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或干涉;
4、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
5、夫妻双方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6、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
7、在对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有监护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