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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无但真实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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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但有真实支出应按以下方式报销:责任人可提供报销,若无但公司认可费用,可暂估入账,但需提供说明作为证据。暂估入账的费用在纳税申报时需调整,不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法律分析

无但有真实支出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报销:

(1)由责任人提供来报销,如果提供不了,公司认可这笔费用的,可以对费用暂估入账,但要提供相应说明作为证据。暂估入账的费用在纳税申报时要做调整,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等。

拓展延伸

无如何证明真实支出的报销问题解决方案

无如何证明真实支出的报销问题解决方案:对于无法提供的真实支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来证明其合法性和真实性。首先,尽可能收集其他相关凭证,如收据、付款记录等,以证明支出的发生和金额。其次,可以寻求相关人员的证明或证言,例如供应商、服务提供者等,确认支出的真实性。此外,还可以通过银行对账单、电子支付记录等来展示资金流动和支出的一致性。另外,建议在报销申请中提供详细的说明和解释,解释无法提供的原因,并提供其他相关证据来支持报销的合理性。总之,通过综合运用各种证据和解释,可以解决无但真实支出的报销问题。

结语

合理解决无但真实支出的报销问题,应采取多种证明手段。除了暂估入账外,还可收集收据、付款记录等相关凭证,寻求供应商、服务提供者等的证明,利用银行对账单、电子支付记录等证明资金流动和支出的一致性。在报销申请中提供详细说明和解释,并提供其他相关证据支持报销的合理性。综合运用各种证据和解释,解决无但真实支出的报销问题。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4日发布的《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令第35号)和2007年10月25日发布的《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令第95号)同时废止。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七条 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的过程,机关应当同步录音录像。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申辩和反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证据,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对有关证据,无论是否采信,都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管,并连同核查情况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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