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尔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监理)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监理)

来源:尔游网
监理安全管理体系

一、安全责任体系图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安全总监: 专职 安全监理 安全监理人员 驻地 安全监理

二、监理人员安全岗位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

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市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

1.2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岗位的设置,分配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

1.3 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内容;审核签发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单和安全专题报告。

1.4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篇。

1.5 组织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6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会议,组织或参加安全检查。 1.7 发现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或有严重违规施工,签发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

1

设单位。

1.8 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按监理通知要求整改或者不执行暂停施工指令继续施工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1.9 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1.10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停工/复工通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篇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向建设单位或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告等文件的审签工作。

2 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经专项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公司书面授权并接受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领导进行工作。

2.1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其提供的各种相关文件。 2.2 组织监理规划中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内容的编写,组织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3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并对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

2.4 审查总承包、分包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2.5 组织巡视检查及处理日常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工作事务。 2.6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2.7 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日记和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2.8 对安全监理工作资料进行收集,建立安全监理工作台帐,对资料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负责。

2.9 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及文明施工费用的使用。 3 专业监理工程师

3.1 参与编写本专业相关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3.2 审查本专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施工单

2

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与本专业相关的内容,提出专业意见,并检查和监督。

3.3 结合本专业业务范围,根据监理实施细则中安全生产监理的有关要求检查、监督施工安全状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同时向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4 指导监理员监督检查施工安全状况。 4 监理员

4.1 结合本专业业务范围,根据监理实施细则中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要求检查、监督施工安全状况,并形成记录。

4.2 在监理巡视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三、 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1 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实施前编制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 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4 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 5 情况严重的,及时下达工程暂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6 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施工单位应回复整改文件,监理及时检查整改结果,并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7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8 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9 工程竣工后,项目总监办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

3

档。

安全监理工作程序框图:

位的资质、安全生 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审查、核验施工单产许可证、项目经不符合 不同意进场施工 符合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 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提出整改或停工要求,并报建设单位 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监理,责令整改 符合 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文件、资料 不符合 施工单位整改、补充技术文件、资料,并重新报审 否 否 施工单位是否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或停工施工单位是否按监理指令进行整改 向建设单位报告 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是 检查、复查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建设单位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不停工整改 建设单位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否 整改是否 符合要求 是 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施工单位继续整改 整理安全监理工作资料, 并按规定立卷归档 4

四、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1 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1.1 审查: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

1.2 巡视和检查:巡视现场不安全因素、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方案的落实情况、检查安全警示标志、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等。

1.3对危险性较大的关键部位的作业,监督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旁站安全监护。

1.4平行核查:检查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记录后到现场进行核查、对报审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姓名资格进行核对、对备案的起重等设备的规格型号与行政登记资料进行校核等。

2 安全监理措施 2.1监理指令

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工作联系单、口头指令、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

2.1.1工作联系单

项目监理机构以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其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及相关事宜。

2.1.2口头指令

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

2.1.3监理通知

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或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

5

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工程师按时复查整改结果。

2.1.4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报告建设单位;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2.2 实行专项开工报告

高危分部、分项工程,提前要求施工单位执行专项开工报告制度。 2.3 行政报告

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执行暂停施工指令继续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公司领导报告,并及时向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当采用电话报告时,应留下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2.4 会议制度(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例会、安全专题会议) 2.4.1第一次工地会议

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由监理工程师提出安全监理的内容、要求和工作程序,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书面告知。

2.4.2工地例会

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提出当前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有关各方协调解决。

2.4.3安全专题会议

(1) 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有关专项安全事宜,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6

(2) 监理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

(3) 会议纪要应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2.5 监理报告

总监办每月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情况进行总结,一并列入监理月报中,上报建设单位。

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编写书面安全监理专题报告,上报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工程竣工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安全监理工作总结,该总结可与监理工作总结合并为一个文件。

五、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阅备案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后,需将方案和审查意见报公司工程部审阅备案。

2 安全监理管理工作质量评价制度

项目总监办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纳入公司对监理项目的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并对该项工作质量进行量化评价。

3 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全体监理人员需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教育培训情况计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4 会议及巡查制度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可与监理工地例会合并召开),当施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可召开专题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应做好日常的监理工程师巡视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

5 联合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总监办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按工程的特点和关键部位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形成记录。

7

6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项目总监办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日常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监理管理台帐,设立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档案。安全管理资料实行按岗位职责分工编写,及时归档。工程竣工后,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监理文件立卷归档,对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的安全资料上交公司档案室贮存保管、备查。

7 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项目总监办必须立即向公司和建设单位报告,特大事故不能超过2小时。并在24小时以内向公司和建设单位书面报告。项目总监办要求事故发生单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有条件时应予拍照和录像。项目总监办应配合事故的调查,向调查组提供各种真实的情况,对调查时索取的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隐瞒。

8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xer.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1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