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标段
施工发包方:施工承包方:合同名称:合同编号:签订地点:
工 程 承 包 合 同
智能交通设施迁移分包合同 0
智能交通设施迁移
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标段施工范围内的智能交通设施迁移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标智能交通设施迁移 2、工程地点:
3、主要工作内容: 为完成****标段施工范围内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监视系统、电子抓拍系统、临时保障等智能交通设施迁移所必须投入的工作、措施项目及附属工作。
第二条 工期要求
1、本工程工期: 以甲方通知为准 ,乙方在施工场地允许的情况下,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以满足甲方的要求,除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原因均不得顺延,否则,由乙方承担因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
2、在本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内,甲方提出需立即响应的施工任务,乙方必须在8小时内立即作出回应,同时尽快妥善处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承担5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甲方受到的罚款、赶工措施投入等一切损失; 第三条 工程质量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 )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国标GB14886-2006) 并满足监理、建设单位、交通管理部门施工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第四条 安全施工
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其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施工,确保工程安全施工,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全部责任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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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工程价款与支付
1、本合同采用总价包干形式,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合同总价包含主材、辅材、机械、人工、利润、规费、税金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单项工程所需其它一切临时设施及措施项目费用,在合同期内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本合同工程无预付款,在乙方提交经交通管理部门签证、满足甲方计价要求的现场确认单、合同外项目报价单后,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占全标段工作总量的比例支付工程款,项目完工通车后,一次性无息支付余款; 3、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时,乙方必须给甲方开具正规建筑安装工程税。 第六条 一般责任与义务
1、甲方职责:
(1)提供本工程相关设计图纸、交通组织方案;
(2)配合施工现场的交通及安全措施,施工现场指派专人负责协助及配合施工; (3)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付款,进行工程量的核对确认; 2、乙方职责:
(1)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负责施工现场的交通及安全措施管理;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责,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返工、维修、造成工期拖延等一切相关费用;
(2)乙方必须把本拆迁工程涉及到的设备和小型杆件、配件等及时保存。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听从甲方的现场指挥,严禁违章作业,否则,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解决生活设施及员工食宿,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5)甲方总承包合同清单合同内工作内容实施、合同外增减工程量及新增项目工程量,必须得到甲方、监理、建设单位、交警部门的认可,所有签字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第七条 转让与分包
本合同工程禁止转包或再分包: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专业分包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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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违约责任
1、乙方分包或转包,应赔偿损失,并承担因分包或转包造成甲方增加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用、行政处罚等);
2、乙方智能交通设施迁移后必须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并办理合格的签证单,否则,甲方有权扣减乙方施工报酬,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4、双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选择向合同订立地人民起诉的方式处理。 第九条 其他事宜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价款支付完毕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定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 经办:
签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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