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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规划局处室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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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规划局处室介绍

(一)、办公室(法规处):

主任:蔡 军 (电话:0527-84387226)

1、负责机关政务、文秘、文书档案管理、新闻宣传、信息、研究工作,负责局机关保卫、保密、信访接待、后勤管理和财务工作。

2、负责局系统党务、干部管理、人事调配、机构编制管理、劳动工资和群团组织工作,组织和指导职工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组织起草、修订、审

查地方配套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4、负责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工作;

5、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具体工作人员:徐安全 宋德春 陶德芹 卓拥军 田红云 田铮铮

(二)、工程规划处:

:王健民 (电话:0527-84387916)

1、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方案初审和施工图规划审核;

2、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定; 3、负责开工项目的检查验线;

4、负责户外广告、城市雕塑、园林绿化等建(构)筑物的规划管理;

5、协助做好相关违法建设项目的查处工作。

具体工作人员:刘佳、胡浩、卢光大(电话:0527-84387213)

(三)用地规划处:

:陆华君(电话 0527-84387227)

1、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

2、负责选址意见书的初审、报批;

3、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申请的受理,划定建设用地规划范围,提供规划

设计条件、报审建设用地规划申请;

4、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具体工作人员:陆洲 江浩(电话:0527-84387238

(四)、市政规划处:

负责人:金龙成 (电话:0527-84359211)

1、负责市政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桥梁、管线、涵洞码头等)项目的规划管理和城市规划测绘管理;

2、参与全市公路、铁路、桥梁、燃气、人防等工程规划的研究与审查; 3、负责相关工程竣工的规划验收及竣工图测绘管理;

4、负责收集、提供城市道路工程管线资料; 5、协助做好相关违法建设项目的查处工作。

具体工作人员:仲坤 吴晶良 孙权林(电话:0527-84387229)

(五)、村镇规划处:

:胡志华 (电话:0527-84387366)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和;

2、参与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 3、组织编制市域内建制镇及城市规划区内村镇建设发展规划;

4、组织审查村镇规划;指导和推动重点中心镇和一般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的编制和

实施;

5、指导省、市新型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工作;

6、参加城镇建设执法检查,组织城镇规划专业人员的培训。 具体工作人员:李婷(电话:0527-84387020)

(六)、审批处(市规划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周晨(兼)(电话:0527-88105525)

1. 负责统一受理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报建工作;

2. 负责报建项目资料的整理汇总、统计和收费的核准工作;

3. 负责报建项目\"一书三证\"的发放工作。

具体工作人员:徐晶晶 王雪松 林木 丁楠楠 朱晓娜(电话:0527-84359211)

(七)、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主任:蔡勇(电话:0527-84387387)副主任:陈勇(电话:0527-84387080)

负责分区规划、村镇规划、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景区规划等规划的审查和报批工作;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全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负责制订规划科研课题计划并实施管理;负责科技成果的评审报批;负责规划设计方案竞选、竞赛的组织工作;负责局各类建设项目的技术审定;指导

县级市、区规划部门工作。

具体工作人员: 卢中文 王宏弘 张雷 沃瑶(电话:0527-84387229)

(八)、宿城分局:

:周晨(电话:0527-84359211)

助理:何家乐(电话:0527-84387916)

市规划局派出机构,受市规划局领导。其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方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负责宿城区各类规划编制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宿城区的规划管理工作,按权限依法履行规划审批手续,负责宿城新区各类建设项目规划\"一书两证\"的初审工作;通过协助市局对辖区内规划\"一书两证\"的管理,实现对辖区内各项建设活动的规

划控制与引导,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龙头作用;负责宿城区的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负责宿城区城乡规划的行业管理与技术指导工作。 具体工作人员: 石艳林 张秀峰 曹芹 王晓莹 张雷 于丹 张大林 夏菊(电话:0527-84387916)

(九)、宿豫分局:

:孙家波(电话:0527-84490100) 副:周挺 林云久(电话:0527-84468500)

市规划局派出机构,受市规划局领导。其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方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负责宿豫区各类规划编制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宿豫区的规划管理工作,按权限依法履行规划审批手续,负责宿豫新区各类建设项目规划\"一书两证\"的初审工作;

通过协助市局对辖区内规划\"一书两证\"的管理,实现对辖区内各项建设活动的规划控制与引导,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龙头作用;负责宿豫区的建设项

目规划竣工验收;负责宿豫区城乡规划的行业管理与技术指导工作。

具体工作人员: 陈海艳 徐守军 刘宏伟 石磊 曹磊 陆珊珊 王艳 薛晓东 范广泽

(十)经济开发区分局:

:杨博(电话:0527-88859722) 助理:朱江 高维刚(电话:0527-88859724)

市规划局派出机构,受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局领导。其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方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负责开发区各类规划编制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按权限依法履行规划审批手续;通过对辖区内规划\"一书两证\"管理,实现

对辖区内各项建设活动的规划控制与引导,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龙头作用;负责开发区的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负责开发区城乡规划的行业管理与技术指导工作。

具体工作人员:徐业侠、张璐

(十一)湖滨新城开发区分局

:臧其质(电话:0527-84837819) 助理:刘佳

湖滨新城开发区分局:市规划局派出机构,受湖滨新城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局领导。其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方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负责湖滨新城开发区各类规划编制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湖滨新城开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按权限依法履行规划审

批手续;通过对辖区内规划“一书两证”管理,实现对辖区内各项建设活动的规划控制与引导,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龙头作用;负责湖滨新城开发区的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负责湖滨新城开发区城乡规划的行业管理与技术指导工

作。

具体工作人员:李松、史荣光、闫昌富、张运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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