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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上海市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尔游网
 上 海 市 档 案 局

关于印发《关于2010年度上海市档案系列中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沪档„2010‟76号

各区、县档案局,、市各部、委、办、局档案部门,各市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

为切实加强本市档案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为上海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人才资源保障,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自2010年起,本市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实行资格评审。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实行“只聘不评”,用人单位根据《档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履行聘任手续。

现将《关于2010年度上海市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上海市档案局 20102

年5月23日

关于2010年度上海市档案系列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档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10年度上海市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经上海市档案局批准组建的上海市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评审范围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档案(暂不包括人事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档案工作人员。

(二)今年达到退休年龄或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申报评审范围(按国家规定已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须提供延长退休审批表)。

(三)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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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学历、资历

1、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馆员满二年。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四年。 3、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满五年。

4、中专毕业,并在2003年11月20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馆员满四年。

5、对于先评聘助理馆员职务,后取得相关学历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馆员,在取得学历后任助理馆员职务不得少于1年,并满足相应学历的工作年限要求。

6、申报人所在单位至今尚未开展过有关职称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所需学历和资历条件达到评审要求而无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即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5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8年以上可以直接申报。

7、任现职后工作考核合格以上。

8、对于学历材料有疑问的,须进行学历验证。 9、对于先受聘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转入档案系列的人员,在现档案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通过档案专业岗位知识培训,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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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职责,可申报转评馆员任职资格。

(二)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1、系统地掌握了档案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熟悉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能起草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能进行档案理论与业务的研究、拟订档案管理工作的计划、方案。

4、能从事或指导档案业务工作。 5、能完成档案专业材料编辑工作。

6、能编写档案专业教材、承担授课任务,指导学生实习。 (三)语言、计算机考试

1、申报审定档案系列馆员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取得全国职称外语C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取得市职称古汉语(中级)考试合格证书。

2、申报审定档案系列馆员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通过全国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其中,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须通过2个模块的考试;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须通过3个模块的考试。

(四)继续教育

根据《上海市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试行办法》,档案专业技术人员须每年参加并完成规定学分的继续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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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并在申报审定档案系列馆员任职资格时,提供2008年及2009年度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2份。 2、本人撰写的《业务工作报告》16份。《业务工作报告》是供评审专家了解申报人的专业能力水平、工作业绩等综合情况的材料。具体内容要求参考《业务工作报告》撰写提纲(附件1)。

3、论文一篇2份。申报人需提交一篇聘任助理馆员以后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相关的论文作评审材料。论文需撰写(或第一作者),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正式刊物上发表的。

(2)省部级以上档案学术研讨会上宣读的。

(3)参加省部级以上档案专业部门组织的征文活动并被正式选用的。

4、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装订成册)1份。申报人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1)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

(3)职称外语(或古汉语)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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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4)继续教育证书。

(5)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及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 (6)本人身份证。外省市在沪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供《上海市居住证》。

(7)承诺书(附件3)。

5、本人近期二寸照片一张(反面写上单位及姓名) (二)对申报人单位要求

1、申报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填写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内容进行核实,并在“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的核实意见”栏内对申报人作为评审的各项主要业绩方面明确写上核实意见;对“学历、经历等情况核实意见”栏内请按实填写,并盖章;未写入核实意见的内容在评审时不作主要业绩对待。

2、申报人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供的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实,并在核实后的复印件上加盖人事部门章,原件归还本人。

3、凡申报人的档案由外单位保管的,则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将材料交送档案所在地进行核实盖章。

五、材料报送及受理

1、申报人报送材料时,应将送审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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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档案袋上贴上《档案系列申报馆员任职资格审定材料目录》(附件3)。

2、报送单位或申报人可在9月15日前(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15:00),将申报材料交上海市档案局组织人事处或所在区县档案局职称受理部门。具体地址如下:

所属区县 奉贤区档案局 黄浦区档案局 卢湾区档案局 崇明县档案局 长宁区档案局 金山区档案局 松江区档案局 普陀区档案局 杨浦区档案局 虹口区档案局 闸北区档案局 徐汇区档案局 静安区档案局 闵行区档案局 嘉定区档案局 青浦区档案局 宝山区档案局 上海市档案局

联系人 樊国红 王海明 联系电话 57187982 53530528 249833 22050069 33694625 37736593 申报地址 奉贤南桥镇中路502号 广西北路158号 重庆南路100号409室 迎春路520号 长宁路599号15号楼二楼 金山区浩源路299号 松江区 中山中路38号4号楼 大渡河路 1668号1号楼C区1301室 榆林路707号 欧阳路415号南楼313室 大统路480号719室 蒲西路221号 江宁路575号二楼 名都路85号 嘉定区墅沟路2003号 青浦区公园路86弄28号 淞宝路104号 仙霞路326号710室 应 明 63262020-80409 浦东新区档案局 张向东 王佩娟 姚 华 陈琼芝 郭 焰 59622324-8382 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68号 徐雪君 525588-3357 吴 琳 应健敏 65414720 650458 汪 蕾 63805390-5719 彭 沁 872222-3033 周 健 翁小倩 高惠芬 张 健 汤卫红 62871607 1337 699057 69717738-602 565916 王 伟 62751700-1701 8

3、评审费500元/人,报送材料时交付。 六、审定结果通知和资格证书发放

(一)审定结果由上海市档案局通知各申报单位。 (二)审定通过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由上海市档案局统一办理。

(三)本通知及附件可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com)和上海档案信息网(http://www. archives.sh.cn)上下载。

附:一、档案系列申报馆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二、《业务工作报告》撰写提纲; 三、承诺书。

上海市档案局 201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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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档案系列申报馆员任职资格审定材料目录

单位 姓名 联系电话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职称(资格)

申报情况: 晋升 □ 转评 □ 序材 料 名 称 原 件 复印件 备 注 号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 评定申报表》 2份 2 业务工作报告 3 现任职务资格证书、聘书 最高学历、继续教育证书、 4 获奖证明等 市人保局制,审核盖章 16份(16K打印) 撰写提纲见附件2 1份 审核盖章 各1份 审核盖章 各1份 审核盖章 2份 1份 审核盖章 职称外语(或古汉语)、计算机5 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证书 6 考绩档案或年度考核表 1份 7 论文或著作 8 其他有关材料、附件等 9 身份证或居住证 10 近期2寸照片 1篇 1套 1张注:此表贴在一人一袋的送审材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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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业务工作报告》撰写提纲

业务工作报告题目:

同志申报馆员任职资格业务工作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最高学历,学位,何年何月毕业于何院校、何专业,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过时间,现任行政职务,学术团体任职情况,职称外语或古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继续教育等简要情况;

(二)主要经历。自高中始填起,包括:工作及学习的起止年月、从事专业、担任职务(行政职务及专业技术职务)。 二、工作实绩

(要求写实,重点撰写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情况) (一)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务的数量与质量情况; (二)解决实际问题、疑难问题中所起作用及工作成果; (三)获奖情况;

(四)档案工作中的其他突出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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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

(一)所撰写的论文、著作及获奖情况,所写调研报告、工作总结及其对工作所起指导作用的情况;

(二)开拓创新、组织管理、解决问题、业务指导和培养人才的能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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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承 诺 书

我郑重承诺:

1、本人本年度只申报一个评委会的一个专业。 2、此次申报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均真实、有效。 3、本人所提交的论文、论著,是本人(或与合著人)结合理论研究与专业技术工作实践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和参考的内容外,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

上述如有失实、虚假情况,本人愿意接受评委会的处理结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后果。

承诺人签名: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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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人事 职称 评审 通知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档案局办公室 2010年5月23日印发

(共印6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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