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关于印发20__年重点项目稽察工作方案的
县直有关部门及项目责任单位:
依据《安阳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的安全,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对全县经济的带动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__年重点项目稽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稽察范围及重点
稽察范围是2009—20__年使用、省、市财政性资金
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稽察内容
稽察工作以程序化稽察为中心,以资金运用和质量监督为重点,对项目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概算控制、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监理、招投标和项目法人责任制等的执行运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具体内容是:
(一)项目法人责任制执行情况。是否按政企分开的原则组成项目法人,是否实行了法人责任制,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是否得力。
(二)建设程序执行情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
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等各项审批手续和文件是否齐备,开工建设条件是否完备,是否有擅自简化基建程序和化整为零、越权审批的情况。
(三)工程招投标管理和运行情况。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施工和主要设备、大宗材料采购是否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的组织和过程及最终定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是否通过竞争择优确定;有无在同一经营实体或同一行政单位直接管辖范围内搞设计、施工、监理“一条龙”作业情况;有无转包、分包等现象,参建单位资质审查是否合格。
(四)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建立和运转情况。项目主管部门、主管地区的领导责任人,项目法人代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的负责人,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按各自的职责实行了对经手的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是否按时报送工程项目质量月报;工程监理单位质检工作记录是否真实、规范、齐全。
(五)建设资金使用安排情况。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是否健全,有无管理不善和使用不当问题;有无挪用建设资金的现象;有无随意更改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标准。
(六)反腐执法检查。建设项目中有无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行贿受贿、侵吞挪用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七)建设环境检查。建设环境是否有保证,有关部门是否迅速提供各种服务,出现问题各级和各有关部门是
时解决;有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
三、时间及安排
20__年稽察工作采取项目按行业抽查、定期和不定期专项稽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农业、水利、教育、交通、计生、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分类随机选取项目。
(一)时间安排:定期稽察按照每季度稽察1次,原则上定为每季度最后1个月;不定期稽察根据市重点办安排专项稽察。
(二)稽察通知书:根据工作安排,县稽察办向县直有关单位下发稽察通知书,并要求县直予以配合,被稽察单位应根据工程情况,及时提供项目所具备的资料。包括:项目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项目实施平面图、招投标资料、工程监理资料、工程施工与合同管理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资金使用与财务管理资料等。
(三)成立稽察组:稽察组由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稽察办、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方面专家共同组成。
(四)稽察方式:采取查资料、看现场、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内查外调、查账对证、延伸稽察。
(五)稽察结果及复查:对于稽察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按要求认真整改,整改结果应于1周内报县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稽察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规的重大问题,将移交纪检部门予以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稽察办将及时对稽察出的问题进行复查,监督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同时向县上报稽察结果及整改情况。
安阳县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20__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