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学期优秀集体和各类优秀个人评比工作的
通 知
各教学部、各班级、学生会、团总支: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创优争先活动的广泛开展,根据工作安排,2014年春季学期优秀集体和各类优秀个人评比工作即将展开,各教学部要按照《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学生表彰奖励暂行办法》(如《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学生表彰奖励暂行办法》遇本通知不符时,以本通知为准)相关条件要求,认真组织评比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班级数的15%) 1、优秀班级体 2、先进团支部
3、先进社会实践集体(下期开学评选) 4、先进社团 (校团委评选) 5、文明寝室(由宿管中心评选)
6、优秀团学组织部门(每个教学部评2个) (二)个人奖
1、优秀学生奖学金(年级学生数的6%) 2、三好学生(班级人数的3%) 3、优秀(每个教学部评4人)
4、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人数的15%)
5、优秀共青团员(团员数的10%)
6、青年志愿者标兵(青年志愿者人数的15%,由团委评选) 7、“星”奖 (星奖总数为班级人数的10%)
8、“十佳”奖(本学期评“十佳学习委员”、“十佳纪律委员”、“十佳宣传委员”、“十佳体育委员”、“十佳文艺委员”,各教学部按班级数的15%进行推荐)
二、评选标准:评选标准参照《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学生表彰奖励暂行办法》。 三、评选程序
1、各奖项由班级、个人进行申请,集体奖项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关奖项的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需签署班级意见、班主任核实意见、团总支同意推荐,由各教学部统一收取进行初评(文明寝室由宿管中心评定)。
3、各教学部初评工作结束后,报学生科黄钟老师处进行统一公示。
4、学生科对公示后的名单进行全面审核,报校审批发文,予以表彰。
5、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状、奖品,并将个人获奖材料归档。 四、评选要求
1、申请时间:2014年6月26日-6月30日。 2、报学生科时间:2014年6月30日-7月2日
3、各班级应严格按照学校评优评先工作规定,准备各类奖项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4、对在评优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的集体和个人,学校将取消该项集体或者个人评优资格,并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对事后才查出的做假行为,追回其所颁发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初评推荐名单申报前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6、本次评选对象为12级和13级学生。 附件:攀建校集体评优评先申请表
学生科
2014年1月3日
附件:
攀建校 2014 年 春季 学期集体评优评先申请表
申请奖项 集体成员人数 旷课总数 违纪处分情况 集体获奖情况: 集体活动情况概述: 班主任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集体名称 党、团员人数 夜不归总数 教学部 意见 学生科、团委 意见 分管校 长意见 校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