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的执行方式是在三年考察期内,没有违法犯罪则不用执行两年有期徒刑;如果在考察期内有违法犯罪,则取消缓刑,坐牢两年。缓刑的执行程序由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我国由机关负责执行。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宣告缓刑,但附加刑仍需执行。
法律分析
怎么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判决二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在法律专业人士一般都称为“判二缓三”,其通俗含义是:给你三年的考察期,这三年不在监狱中度过,但是要及时向机关汇报个人情况,如果这三年没有违法犯罪的情况,那么两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了,也就是啥事都没有了。如果在这三年的考察期有违法犯罪情况,那么就会收监,也就是取消缓刑,押入监狱坐牢二年,并且如果有犯罪还要新罪旧罪一起惩罚。
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主要有二类。一类是原审或其委托的其他负责缓刑的执行。内设专门的执行法官或缓刑监督官,罪犯应定期与缓刑监督法官联系,报告情况,这一类占绝大多数。另一类是由特设的保护观察机关执行,由原审指导。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家设有这样的机关。此外,我国的缓刑由机关负责执行。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机关,由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适用情况是什么?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结语
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通常被称为判二缓三。这意味着在三年的缓刑期内,被判刑人不需要在监狱中服刑,但需及时向机关报告个人情况。如果在这三年内没有再次违法犯罪,那么两年的有期徒刑将不再执行,也就是没有任何刑罚。然而,如果在缓刑期内再次犯罪,将被收监,取消缓刑,并被判入狱服刑两年,同时可能会受到新旧罪的惩罚。缓刑的执行程序根据不同国家的司法有所不同,但在我国,缓刑由机关负责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适用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以及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需执行附加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二节 累犯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