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合法,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划拨土地的情况,如国家机关、军事单位等用地才能划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划拨: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主管部门登记、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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