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专用的管理制度。由于专用具有直接抵扣税款的凭据作用,犯罪分子出售专用可牟取暴利,所以非法出售专用的犯罪案件就十分突出。这种犯罪严重侵犯了国家对专用的管理制度,干扰了国家的税制改革,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七条 非法出售专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 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