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财务总监模式
一、财务总监制度的涵义和模式
现代博弈理论认为,“制度”是博弈各方共同认知的、内生性的、决策中各方遵循的规则。因此,我们认为现代企业财务总监(CFO)制度是在经营权和所有权适当分离的公司中,财务总监与公司其它权力层(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经理层)以及其它利益相关者之间,在进行多重博弈中形成的行事规则。
在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公司财务经理下设财务司库和财务控制员。财务司库的任务是管理公司现金,募集资本,同银行和股东保持经常性业务联络;财务控制员主要职责是控制公司经营管理在预算框架下运转。规模较大的公司,如企业集团中,董事会中行使最高财务决策权力的“财务经理”就是首席财务执行官(英文简称CFO)。从广义上理解,财务总监(包括财务经理和CFO)应是受托,包括受股东委托、受集团企业管理层等其他委派,进行财务监督管理的高级财务管理人员。这个定义中有三层意思,一是受托,二是行使财务监督职能,三是高级财务管理人员,有别于一般的财务管理人员。
现代财务总监制度模式主要受着资本市场、公司的资本结构、公司治理模式等因素影响,根据资本市场发达程度和公司治理模式不同,财务总监制度又可以分为美国、德日和东南亚等三种模式。
二、我国实行财务总监制度的现实必要性和意义
财务总监制度产生于两权分离,属于财务监督的范畴。由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高级管理人员作为经理层,在目标、利益、行为等方面与所有者存在很大差异,当双方利益不一致时,经理层往往通过选择会计、会计方法、会计程序等等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从而使所有者的利益受到损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西方国家通过建立财务总监制,监督总经理及经理层,以避免“内部人控制”问题,有效保护所有者的利益,满足所有者对企业经营监控的要求。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我国国有企业里,尤其是大中型国企,经营者与所有者的背离有过之而无不及。为数不少的国有企业存在会计信息失真、财务收支混乱、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穷庙富方丈不胜枚举。究其根本,财务收支管理失控是主要原因。这个问题不尽快解决,将极大地妨碍国有企业的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在大中型国有企业中建立财务总监制度,在财务收支及管理标准上对企业的投资、筹资、收入分配以及日常经营收支在时间上、数量上实施监控,是非常有必要的。
财务总监介入企业治理问题。从所有者的愿望来说,财务总监的监督范围应大一点,而从经营者的愿望来说,财务总监的监督范围应小一点。在公司内部,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各机构相互制衡的机制远没有发挥作用。股东大会所实施的所有者监督由于国有资产产权主体的虚设而严重缺乏,使得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有名无实;董事会与经理层高度重合,使得董事会制衡作用完全失效,要么是由于种种原因导致“董事会不懂事”;监事会由于监事自身的能力不足,信息不充分以及缺乏激励等原因也形同虚设。在这样的特定条件下,财务总监介入企业治理,把所有者的监督及时传递给经营者,把经营履约的情况反馈给所有者,对经营者产生制约,运用法律手段,真正按现代企业制度构建权力制约的机制。
(一)财务总监制度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财务总监制度吸收了总会计师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能,弥补了总会计师在职责权限上的局限性和内部审计制度滞后性的缺陷。此外,企业的监事会虽然也是监督机构,但其职能主要是事后监督,人员也并非专职,而财务总监则是对国有企业的整体财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专业专职监督。
(二)财务总监制度维护了所有者的利益,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
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权和经营权之间的关系应是互相制约、互相促进、互相保证的,因此,所有者有必要对经营者实施适度的监管。这种监管首先体现在对经营者的选择,即选择最适当的人担任总经理;其次是对经营者的重大经营决策,财务决策的审定和制约。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在两权关系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所有者主体缺位和经营者行为失控并存。经营者的行为未受到应有的制约,由此导致国企的种种,因此,规范和约束经营者的行为,关系到国企改革的成败,关系到现代企业制度能否建立和发展。
财务总监制度的实施,就是为了改变所有者主体缺位和经营者权力失控,目的在于建立一种两权互相制约的机制。强化所有权对经营权的约束,使经营者在重大决策和财务收支上最大限度地体现所有者的意志,这也是国际上处理两权关系的通行做法。
实施财务总监制度,并不是干预经营者的经营权,尽管财务总监所实施的监督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但经营者与财务总监在企业总体目标上是一致的,赋予财务总监代表所有者行使监督使命是完全合理可行的,也与强化企业自我约束机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保障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与政企分开和两权分离的基本要求是相吻合的。
。这种监督具有及时、有效经常、自觉的特点,显然,这种作用于企业内部约束机制的监督是企业外部任何监督都无法实现的。
现论认为更有效地监督应该是对企业实施事前与事中监督。但是,来自于企业外部的监督如监督、债权人监督和社会监督等都不可能详细、全面和及时,他们只能审查会计核算的最终产品———财务报告。企业的内部审计由于审计人员的任命、考核、待遇等问题直接受制于企业领导,所以无法发挥制衡作用,财务总监制度则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这是因为一是财务总监由所有者委派,代表所有者行使监督权,具有法定的权威性。二是财务总监按照一定的程序进入董事会,行政职权相当于企业副总,参与企业的决策具有实质的权威性。三是财务总监从财务专家中选拔,除具有专业会计知识外,还具有很强的财务管理能力和审计能力,具有专业的权威性。四是财务总监的人事关系、工资待遇、考核晋升和住房等利益与企业无关,具有的权威性。因此,财务总监对总经理及经理层有天然的制衡力,可确保会计监督落到实处。
;摸清了企业的家底,为企业正确决策创造了条件;通过资金运作的联合签名,正确把握了资金的流向;能及时发现领导的违纪违法问题,对企业主要领导起到有效的制衡。
三、我国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模式探讨
从目前发展阶段来看,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仍然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主要地位,起着主要作用,搞好国有企业特别是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是经济工作的重心和难点。因此,笔者建议我国的财务总监制度模式应采取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并行,财务总监监督经理人,财务总监的职责主要是监督。
(一)财务总监与企业总会计师的关系
从委派的主体上看,财务总监由董事会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对上述委派人负责。企业总会计师由总经理任命,对总经理负责。虽然我国会计法规定会计对企业财务有监管职能,但实践中,总会计师往往受制于经营者,无法真正履行监管职责,而且总会计师来自企业的内部,与经营者的利益是一致的,通常会更多的维护经营者的利益。。从双方的职责上看:总会计师执行总经理的指令:组织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主管企业财务、会计、审计和结算中心的日常工作、为企业内部和外部提供真实有用的会计信息,保证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并参与企业的财务、经营决策,当好厂长、经理的助手。财务总监不主持企业的财会工作,他的主要职责监督国有资产的营运是否能保值增值;企业账目的完整性、真实性;重大财务、经营决策以及企业资金的流向是否符合董事会的决议等等,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审计报告,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鉴于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各有不同的职责与作用,两者不能互相取代,如果不设财务总监,仍采用总会计师单轨运行制,则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所有者缺位、经营者权力失控等问题就很难解决:如果用财务总监制完全代替总会计师制,那么,财务总监既是管理者,又是监督者,又回到了原来的老路,而不利于发挥经营者的特长,又削弱了投资人的监督,最终使所有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财务总监制与总会计师制应同时运行。
(二)财务总监的职责
为做好20__年度企业财务预算编报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根据《__*区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现就20__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及报表编制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组织体系,提高预算工作质量
自《__*区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各企业充分认识到财务预算在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营效益等方面的作用,并按照财务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编报财务预算报告,但一些企业也存在预算管理不健全、工作组织不到位、相关财务预算指标不衔接、预算执行偏差大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财务预算作用的发挥。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年度财务预算工作,认真总结以前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组织体系,落实预算管理责任,规范预算编制方法,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切实做好20__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的布置、编制、审核和报送工作。
二、客观分析经济形势,合理确定20__年度预算目标
目前,企业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各企业要客观分析国内外市场形势,加强对业务发展状况、内部资源利用及影响因素的调查、分析和预测,科学确定20__年度各项预算目标。以前年度预算执行偏差大的企业,预算目标既要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又要合理估计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努力提高预算目标的准确性。
三、细化资金预算,有效配置企业财务资源
20__年各企业预算管理中要细化资金预算安排,一是要加强信贷走向分析预测,兼顾资金成本、收益与风险的平衡,合理确定信贷资金预算规模;二是要认真分析财务资源对企业发展的保障能力,统筹规划生产经营与投融资活动的资金供给;三是严格控制资金支出范围与结构,通过资金集中管理等手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突出降本增效,从紧安排成本费用预算
降本降耗是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各企业要将成本费用预算控制作为重中之重,认真分析成本费用开支结构,合理确定成本费用压缩的项目、目标和措施。一是明确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的成本费用控制目标,压缩可控费用预算,特别是经济效益下滑的企业,可控费用预算要细化控制项目,明确下调目标;二是强化成本费用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
五、加强重大事项预算控制,努力降低经营风险
针对部分企业出现的运行质量下降、经营风险加大等问题,20__年要对债务、投资、存货、应收款项、担保等重大事项,实施从严预算控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且持续上升的企业,要压缩债务预算规模。
六、加强预算执行跟踪分析,强化财务预算执行监督力度
各企业应当加强预算执行的跟踪分析工作,建立定期的财务预算执行分析制度,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与效果,分析实际业务与预算指标之间的差异及原因,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同时,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考核力度,将预算目标完成情况与业绩及薪酬管理挂钩,强化预算的约束与激励作用。
七、企业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范围
企业编制财务预算应当将内部各业务机构、所属子企业和基建、技改投资项目等核算经济单位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纳入财务预算编制范围,各企业应当结合内部预算编制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对所属子企业财务预算编制的指导与审核工作。对于暂未纳入20__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范围的经济单位,应当予以说明。
八、认真编制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
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是预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企业应在总结分析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与执行差异原因的基础上,对20__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方法、预算编制基础、预计重大投融资事项、主要财务预算指标等内容进行分析说明,主要内容参照“20__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
九、按时报送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企业应在认真做好内部预算管理的基础上,按照预算管理工作要求,于20__年3月18日之前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向区国资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预报20__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企业财务预算报告除报送合并预算报告外,还应当附送企业总部及与二级子企业分户财务预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包括年度财务预算报表及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财务预算报告在20__年统一格式的基础上,增加长期投资预算附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传统会计管理带来的弊端越发明显,主要表现为:会计信息失真、纪律松弛、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经营者监督失控等。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所有制结构单一,产权不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造成企业内部缺乏有效的监督。如监事会形同虚设,财务人员不能的行使权利等,从而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经济秩序混乱,加剧了国有资产的流失。针对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情况,财务总监委派相对于国有企业的其他监管制度而言具有明显的优势。财务总监制度是国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后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和营运有序进行的内在要求,是我国产权制度改革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是指实行两权分离的企业,由企业的所有者委任、派遣主要会计人员代表或董事会监督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参与企业财务计划的制定,对重大经济决策与财务收支与总经理联签批准的一种管理制度。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是和会计任命制相对的,它的主要特点是企业的主要会计人员由所有者委派,经营者不得干涉委派财务总监的工作。也就是说,主要会计人员的任用不是由经营者任命而是由所有者委派,经营者不得干预。
一、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实施成效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的推行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的有益尝试,促进了会计管理的全面改革,是解决目前我国会计领域出现的众多问题的有效措施。
(一)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加强会计监督和防治,现象的有效举措
各种和贪污犯罪等经济案件大多与企业的财会工作密不可分,都是经营者直接干预具体经济行为的结果。要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单纯依靠会计监督是不行的,必须由会计信息系统以外的力量实施才能标本兼治。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抓住了会计监督这一重要环节,由原来的事后监督变为积极的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能更加有效的制止各种违法乱纪、贪污浪费等事件的发生,维护企业所有者的正当权益。
(二)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加强了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财务总监在实际工作中按照派出机构的要求,大胆的发表意见,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有效减少了国有资产的流失,有利的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增值。同时财务总监的职能不仅是监督,而是包含在管理和服务之中,财务总监在参与企业预测和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经营者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决策权、经营权和监督权三权分离,相应机构相互制约、各司其职。财务总监作为产权代表派驻企业,赋予其代表所有者行使监督权的使命,实际上是承担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解决了国有企业所有者监督缺位的问题,这无疑是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四)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增强了监督力度,降低了所有者的监督成本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规范了会计工作的程序和会计行为,增强了会计监督的力度。在会计管理中由分散到统一管理,通过建立统一的会计凭证审核制度、收支审批制度等,形成更加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使单位的财务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另外,企业监督成本包括所有者为获取内部信息花费的费用以及监督滞后给所有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后,财务总监可以将企业内部的败德行为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以便委托人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更大的损失。
二、现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法律依据不足,并且与《会计法》、《公司法》中相关规定矛盾,与现代企业制度不协调
在市场经济中,作为出资人的按法律规定享有出资益,履行出资人义务。因此,许多地方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任命财务总监并派驻到国有企业。有些地方直接从具备一定行政级别的公务员中选拔财务总监,委派人员具有双重身份。这一做法不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导致行政主体干预市场经济、财务总监法律地位不明等问题。
(二)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的会计人员的职责界定不清,业绩难以有效衡量
各地所颁布的关于财务总监委派制的规定都能明确规定财务总监的权利,但相应的职责却十分模糊,有的仅仅将其界定为财务监督方面。另外,财务总监的职责和权限都包含在总会计师的职责和权限中,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的职责重叠,导致多重领导、效率低下等问题。而且,目前的制度还缺乏将委派会计的经济利益与其对监督企业的评价结论是否、客观、公正直接或间接挂钩的考核机制。
(三)监督对象不明
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是监督者和监督对象的有机组合。财务总监由出资人委派而来,应该代表出资人监督董事会的决策行为,由董事会监督经理班子的经营活动。在有些地方财务总监具有董事和财务总监的双重身份,同时从与企业总经理联签的要求看,财务总监的监督对象仅仅是经理班子的经营活动,从财务总监的职责看,财务总监监督的内容包括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投资融资等,因此它的监督对象包括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和经理班子的经营活动。财务总监的监督对象有三种不同的界定或解释。
(四)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不能超脱关系的局限性
委派财务总监制度在表面上能对经营者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但是采用委派财务总监的做法又产生了新的委托关系,即委派者与财务总监之间的关系,从而同样会产生财务总监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发生。被委派的会计人员有自身的效用目标,这一效用目标不可能与委派者的效用目标完全一致,财务总监不可能代表所有者百分之百的行使监督权和决策权。
(五)实际操作困难
首先,财务总监在实际工作中监督无法。监督者和被监督者仅在经济上是不够的,避免自我评价和自我监督是确保性的必要条件,财务总监即是执行者又是监督者这种安排显然不会取得好的效果。其次,信息传输不畅。财务总监来自外部与经营者有不同的利益取向,财务总监派驻到企业会遭到经营者排斥,经营者会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信息,致使财务总监无法获得完整真实的信息。
三、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完善
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改革应遵循四项原则:依法依规,政企分开,制度安排切实可行,改变思路明确职责。。
(一)加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有效解决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之处,从法律上给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一个合理的定位。委派制的逐步推行和完善必须取得法律支持,纵观我国的现行法律,尚没有任何一条明确的关于会计人员委派制的规定。因此,必须尽快制定有关委派制的法律,使以法律手段而不是以行政命令方式向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委派会计应当在《公司法》和有关法规规定的权限内行使职权,应当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二)明确委派财务总监的职责和权利,建立一套反映责权利关系的目标考核体系,促使财务总监努力提高其综合素质
为保证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工作能取得实效,委派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委派财务总监的职责、权限及与被委派单位的关系,在充分支持被委派单位依法理财、自主管理的前提下,发挥委派财务总监的监督作用,保证委派财务总监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履行职责,而且要在明确委派财务总监的职责和权利的基础上,建立目标考核体系。首先,财务总监应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有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善于学习,敢于负责,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其次,担任财务总监的人员应具有扎实的企业财务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基础知识,熟悉经济、财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实务操作能力。再次,担任财务总监的人员应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善于应变。
(三)国有企业应建立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的双轨运行机制
如果仍沿用原来的总会计师单轨运行机制,那么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所有者缺位、经营者失控等问题就很难解决。;要么他事实上又变为总会计师,难以担负起代表国家对经营者实行财务监督的重任。无论怎样,都违背了国家派驻财务总监的初衷。因此,建立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的双轨运行机制无疑是正确的选择。
(四)促进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促使其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将财务总监所承担的公司治理、风险控制等工作分解归并后交由内部审计来完成。内部审计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对风险进行管理、控制、评价,从而实现组织目标。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要比财务监督宽泛,实际包括公司治理、风险控制等方面。最为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是在企业的董事会中设立董事或外部董事领导的审计委员会,在企业管理部门中设立于财务系统的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的工作具有监督性,工作范围扩展到公司的所有经营事项。相对财务总监而言,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更了解,从理论上讲财务总监的实施效果比不上内部审计制度。因此,在指导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时,应督促企业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使其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一、新《企业财务通则》的出台背景
1.适应促进企业科学管理和决策的需要
目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类型比较复杂,组织规模差距很大。许多中小型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相对比较落后,很难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竞争的要求;一些大型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缺乏系统化、规范化,内部控制薄弱。修订《通则》,有利于促进企业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科学管理和决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适应全面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公司法的需要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的法律制度不仅包括现代企业组织制度,还包括现代企业财务制度、现代企业会计制度等。公司法要求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规和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随着会计准则等的出台,会计制度已逐步地完善。《通则》同步修订、施行,有利于全面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制度建设。
3.适应保护和平衡企业各方利益的需要
原《通则》把企业财务管理的重点确定为对会计要素等进行计量、核算和纳税扣除职能等方面。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化,国家税收制度逐步健全,财务制度的纳税扣除职能被取代;随着会计制度的健全和会计职能逐步回归,财务制度中关于企业交易、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的内容也已被取代。但是,企业财务管理对所涉及的财务预测和决策,财务分析、财务风险控制、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的科学化管理,具有日渐强烈的要求。修订《通则》,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制度上的创新。
二、新《企业财务通则》的优点
1.规范了企业高管薪酬管理
企业高管薪酬可搞特殊化财政部最新的《企业财务通则》第41条规定,“企业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经营者和核心技术人员实行与其他职工不同的薪酬办法,属于本级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应当将薪酬办法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2.明确了部门对企业财务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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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明确了投资者与经营者的财务管理职责
。新通则在第十二条和第13条分别明确了作为投资者的国家和作为经营者的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职责,特别指出“投资者应当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内部机构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可以通过企业章程、内部制度、合同约定等方式将部分财务管理职责授予经营者。”
4.明确了投资等财政性资金的财务处理
在我国现阶段,国家财政支持企业的资金大量存在,这是由我国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及国家经济管理职能所决定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也作了一些除外安排。如果完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作为企业利润处理,会造成以财政拨款给股东分红的结果,有违财政扶持企业发展的目的。因此,新《通则》根据现阶段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对财政资金的财务处理在第20条明确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增加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企业收益处理和企业负债管理。
5.强化了企业财务风险管理
企业经营失败,不仅投资者、债权人受到损失,还会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并可能转化为财政风险。。”
三、国有企业财务改革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1.把握新通则的本质精神,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财务改革的方向
新《企业财务通则》,一方面为各类企业提供了财务行为规范,对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而言,资本分布领域较广,管理链条较长,新《企业财务通则》对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约束企业财务行为、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具有重要作用。但也需要国有企业把握新通则的本质精神,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财务改革的方向,建立健全企业财务运行机制。根据新《企业财务通则》对国有企业在制度建设方面的规定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如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确定财务管理依据:财务决策制度;财务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内部资金调度控制制度;合同的财务审核制度;健全存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购建、使用、处置制度;交易报告制度;各项资产损失或者减值准备管理制度;成本控制系统;销售价格管理制度;财务预警机制;内部财务监督制度等。
2.全面解读通则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企业财务的本质
通过全面解读通则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企业财务的本质,通过设置财务机构,与会计机构平行,专司理财职能,将理财活动与会计核算工作相分离。一方面,还会计的反映和监督的本来面目,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财务总监除享有与总会计师相当的职权外,还代表企业的财产所有者对经营管理者的活动进行监督。有效约束内部经营管理者;另一方面,顺应管理的需要,强化企业的理财活动,在企业内部设置财务部门,配备财务专家,专司理财职能,从而“改变过去重会计、轻财务,重核算、轻管理的倾向”。
3.重新审视企业自身旧的财务制度,做好新旧财务制度的顺利转换
新旧财务制度体系截然不同,新《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原有的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以及其他财务规定暂时还不能完全被替代,但凡是与新《企业财务通则》不一致的,企业应当以新《企业财务通则》为准;凡是原有规章和新《企业财务通则》都没有规定的,企业应当随时向财政部门反映。另外对集团内部,需要避免众多成员企业各自为政,以便调整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统一企业集团的财务,实施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增强企业集团的竞争力;对集团外部,需要统一归口主管财政机关的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机构的沟通、协调,争取有利的理财环境。
4.进一步做好配套制度的建设,进行多方位的配套改革
在企业管理过程中,财务管理是其中的核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在竞争日渐激烈的今天,国有企业要想取得进一步的发展,就必须要加强财务管理。。
1 国有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财务人员方面的问题
(1)财务人员专业素有待提升
在我国国有企业中,一些财务管理人员的 专业素质较低,他们对会计法以及金融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不够了解,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偏低,这就影响了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由于国有企业的内部竞争压力不大,许多人认为,一旦进入了国有企业,那么就相当于拿到了一个铁饭碗。在这种环境下,一些财务人员不思进取,忽略了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没有及时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所以在日常的财务工作中,他们墨守成规,更习惯于运用自己的经验去处理问题。此外,一些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系统不够完善,许多单位内部都没有一个特殊的金融管理组织,都是由一个人或者是多个人,这就不理由企业的财务管理。
(2)应填写的会计凭证不够准确
在一些国有企业单位中,应填写的账目凭证不够准确,不能够反映经济事务的内容,还有一些企业财务人员在业务的处理上不够及时,影响了企业的财务管理。一些国有企业在月底结账之时,将不同的经济业务的多张原始凭证都填写到一个记账凭证上,这样就很难分清会计科目所对应的究竟是哪些原始凭证内容,进而导致业务记录的不够准确[1]。另外,一些财务人员在填写会计凭据时,填写的内容不够准确也不够规范,如,编制人以及审计等相关人员没有签字盖章。
1.2 财务制度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1)财务处理不够严谨规范
在一些国有企业中,存在着“领导改变,会计变化”的这一现象,这就造成了国有企业总是有清理不完的乱账,总是有培训不完的会计。;第二,债权债务不够清晰;第三,只有报销,却没有原始清单等。
(2)财务制度得不到贯彻实施
我国国有企业都会制定相应的财务制度,以便对企业的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但是,一些企业领导对金融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不够了解,在办事之时,喜欢凭借自己的经验以及习惯去办事,经常不自觉的违反了金融纪律。在一些国有企业中,不及时和收纳员结账的现象以及截留挪用的现象较为普遍,这种无视企业财务制度的现象长期存在,也就影响了企业财务制度的发挥,影响了企业的财务管理。
1.3 资金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一些国有企业的会计与出纳没有进行分离,存在着串岗以及混岗的情况。另外,对库存现金没有进行定期的盘点,在一些单位中,还存在着白条抵库以及私存的现象,特别是一些乡镇国有企业,这种现象更为明显。
另外,一些国有企业的费用开支不够公开化、透明化,这就影响了企业的财务管理。基金使用较为随意,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对于消耗的定额等进行规划,存在着有多少用多少的现象,甚至还有一些企业出现超标,赤字指出的现象[2]。一些国有企业在资金管理方面,要么是存着着资金短缺的现象,要么是存着着资本使用率较低的现象。
2 财务管理的主要措施
2.1 对财务管理模式进行不断的创新
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需要取得进一步的发展,就需要转变财务管理观念,要扩展财务管理的职能,加强财务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的交流,这样就能够对各部门进行有效的整合,从而及时了解市场的信息,为企业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此外,要做好企业财务状况的预测,以优化资金管理为基础,对国有企业的资本运营进行优化,以促使国有企业资本的运营效益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2.2 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不断的完善
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需要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不断的完善,要制定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管理制度能够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进行有效的指导,继而保证企业财会信息的准确性、透明性。现如今,我国很多国有企业不能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掌握,这就会制约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那么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国有企业需要创新财务管理方式,要优化财务管理模式,以促使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2.3 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财务人员是其中的主体,直接影响着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在新形势下,财务人员需要与时俱进,要突破传统会计准则的要求,要适应现代化的财务管理工作。。
2.4 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极大的便利了人们的工作与生活,推动了各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为此,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也需要与时俱进,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在财务管理之中,引入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财务管理软件,实现企业财务的信息化管理。通过财务管理软件,能够对企业的资金管理进行控制与监督,能够对企业的财务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能够提高企业资金利用率。
(1)国有企业需要推进财务管理业务的一体化建设,要通过统一的计算机网络平台,运用统一的财务管理软件,并制定科学的电子化信息制度,使得财务管理的制度能够在财务管理软件中得到体现。通过财务管理软件,将财务管理与企业的销售、供应等环节的信息结合起来,以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这样一来,就能够促使国有企业实现高效化、规范化的财务管理。
(2)在实现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国有企业不仅仅是在技术上运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还需要转变财务管理理念,要实现现代化的财务管理,以推动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2.5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财政、审计等其他国家机关,在对国有企业进行检查、审计时,需要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标准,对会计工作的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另外,财务主管部门需要对国有企业的会计人员进行定期的测试与考核,以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使财务人员能够进行规范化作业。
2.6 强化内部监督与控制
首先,要建立以及完善内部审计原则,以确保单位内部的审计工作能够有序的进行。如,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原则,财务收支审查原则等等。其次,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内部审计监督原则,对会计人员的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以确保会计核算能够反映企业经济活动内容。
关键词:国有企业 企业并购 财务整合
一、 财务整合的内涵及必要性
财务整合,是并购方为达到特定目的对被并购方实施有效控制所利用的特定手段。是并购方实现重组并发挥各项“协同效应”的重要保障。由于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体系的核心,而财务整合是并购后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财务整合不仅关系到并购战略意图能否落实,而且关系到并购方能否对被并购方实施有效控制以及企业并购目的的实现。
在我国,不少国有企业因对并购后财务整合的工作的不重视,造成并购后整合战略落地较难,财务信息沟通不畅,资产整合效果不佳,甚至造成资源重复浪费。因此,在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过程中,研究企业并购后的财务整合问题及解决策略是十分必要的。
二、我国国有企业并购后财务整合中突出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对并购后企业财务整合的重视程度不够
通过对并购案例的分析,我们发现有不少国有并购企业,在并购前期制定了较为完善并购措施及方案,在并购项目过程中对被并购企业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调查,为控制了前期并购风险,有的国有企业还委托专业机构出具了并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法律尽职报告等专项报告,但却没有制定并购后详细的工作推进方案;有的企业虽然制定了方案,但执行力度远远不够,归纳起来讲多数企业在前期并购结束后,认为并购工作已经完成,从而未认真细致的开展并购后整合工作,由此产生并购后被并购企业财务问题发现不及时,资产整合效果不明显等,原本前期已成功并购方案,由于并购后整合的失败而引起整体并购达不到预期目的,甚至引起整体并购的失败。
(二)并购后财务管理体系运行效果不佳
财务管理体系涵盖财务管理的各个方面,具体包括:财务人员管理,会计机构设置,财务制度确定等。其目的是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企业资产安全,提高企业运行效率,促成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财务制度体系整合是并购方对被并购企业进行财务整合的关键,在我国,国有企业在并购后,存在着对并购企业的“重业务,重市场,轻管理”的现象,由于与被并购企业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所以造成并购方对被并购企业财务系统的实际情况了解不充分,对并购后财务体系建立与执行缺乏整体规划。
(三)企业并购后对资本结构缺乏合理安排,存量资产运行效率低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并购后出现了较高的负债比率。并购后企业资产、负债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由于缺乏科学完善的存量资产处置方案,造成并购后无效无用资产闲置,加上对资金缺乏良好的配置计划,造成在大量的有息负债作用影响下,财务杠杆系数增大,资产收益变动异常,并购后企业因对存量资产整合的忽视而造成企业整体财务风险增加,甚至引发危机。
(一)以并购目的为导向,充分认识企业并购后财务整合的重要性
增值是企业并购的根本目的,确切的讲是为了实现“1+1>2”。要想达到这一目的,并购企业必须将被并购方纳入自身的控制之下,通过科学的整合改善企业经营管理、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发挥企业并购的各项协同效应(经营、财务、市场份额等),发挥并购双方核心竞争力,真正做到双赢。企业并购意图能否落实,并购目的能否实现,最主要是看并购以后企业的整合是否成功,而财务整合往往是各项整合的关键。因此,并购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并购后的财务整合工作。笔者认为并购方应组建专门的财务整合小组来完成整合工作,并明确工作小组的责任与权力,并购方应当以并购战略目标实现的为基础,统筹制定财务整合战略性规划,通过对两个企业不同财务战略的调整,达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
(二)依据并购企业实际情况,建立或完善整合后财务管理体系
1、整合财务管理目标
财务管理目标是指引企业各项财务工作的方向标,整合财务管理目标,是并购后企业财务整合的首要任务。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被国企并购后,由于企业战略定位与企业文化的差异不同,二者的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可能大相径庭,所以必须整合双方的财务管理目标。并购方应站在一定的高度,结合并购企业已有的财务管理目标以及具体情况,重新确定一个统一的财务目标,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并购后双方目标不一致造成矛盾冲突,财务整合小组应协调并购双方统一财务管理目标。
2、整合企业财务制度体系
财务制度体系整合是并购方对并购后企业进行有效控制的手段,财务制度体系的整合将为并购后企业财务管理奠定基础。财务制度体系整合具体包括:一是统一制定符合并购方的会计核算要求的会计制度,如确定统一会计核算期间、会计、会计估计等,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二是针对并购企业业务特点,规范并购企业的经营管理流程,建立经营管理工作中的财务管理控制点,收集关键控制点财务信息,分析控制点指标数据,以便防范会计核算风险。三是建立完善的财务信息网络体系,保证并购企业的运营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到并购方,提高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和会计核算电算化的覆盖面,为管理层经营决策提供及时可靠数据。
3、整合财务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能
为达到财务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职责,并购方应当及时整合财务组织机构并进行相应的岗位分工。整合要以权责明确,管理科学,以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为标准。此外,在财务组织机构和岗位整合的过程中,还要注意集权、分权相结合。整合后的组织机构应保证被并购企业内部纵向各层次之间的财务关系得到妥善处理。整合后还应注重对企业财务人员后续业务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财务人员的风险意识,为并购后企业培养一批符合企业财务管理优秀财会人员。
4、整合业绩评估考核体系
业绩评估考核体系的整合是提高被并购方经营绩效的基础,在绩效控制方面,既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又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保证控制系统的有效运转。完善绩效评价体系选择考核指标一般要做到,第一,结合并购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指标管理体系。财务指标主要包括确定获利能力指标、偿债能力指标、运营能力指标,要注重中长期财务管理目标的设定,依据年度完成情况适时调整指标和指标考核权重。第二,国有企业作为并购方对被并购方管理层考核时,在企业绩效制度框架内可允许被并购方根据经营业绩和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提取奖励基金,用于团队或个人的奖励。此外,要对亏损企业或子公司的具体情况提出明确的减亏、扭亏指标,并对责任人严格考核。
5、完善预算管理控制制度
预算管理已成为现代企业特别是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手段,通过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并购方可以使被并购方的经营目标与其利益保持一致。同时通过预算控制手段并购方可以对各被并购方的成本费用进行间接管理,并且可以延伸到被并购方的经营环节。预算指标管理完成情况也可作为并购方对被并购方业绩评估的主要依据。
6、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机构
企业在并购过程中或并购完成后,均需及时了解被并购方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手段,对被并购方现有业务流程进行梳理,要加强对内控方法、内控监督等内容的完善,使内部控制更加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于被并购方内控机构设置不到位、内控实施手段流于形式,要责令尽快整改完善。要确保内控机构的性与权威性,为达到良好的制衡作用,内控的实施不应受到外部因素的干扰。另外还应重视企业的风险识别工作,切实的做好企业内部审计,建立多层级风险防线,保证企业健康发展。
(三)提高资产运行效率,实施存量资产整合
存量资产整合是并购后企业提高资产运行效率,发挥整合协同效应的主要手段,同时存量资产整合也是并购后财务整合的重要内容之一。
1、鉴别资产
首先应将资产进行统一盘点与分类,摸清存量资产所处的状态,其次从资产剩余使用寿命、替代性、维护成本、重置成本等方面对资产进行划分,将资产区分为高效资产和低效资产。将占用资源大,贡献低的资产作为整合重点,鉴别资产应从企业实际出发,鉴别工作应由熟悉产品生产流程与企业资产状况的人员担任。
2、统筹利用存量资产
并购后,依据资产使用价值最大化的原则,并购方可以统筹划分双方企业的资产,充分利用双方资源,合理消耗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这样不仅可以节约整合成本,而且还能发挥并购带来的协同效应。
3、合理处置资产
企业应成立资产处置小组,该在充分考虑风险与收益的情况下,确定并购后企业存量资产的标准和存量资产范围或区间,根据鉴别资产的状况和结果,对于缺乏的资产应该补齐,对于价值大、使用率低、维护成本高的无效资产可以选择出售、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理。剥离不利于增强企业核心能力的资产,调整各资产的分布情况,提高资产的周转速度。
四、结束语
国有企业并购后财务整合工作属于一项系统繁琐的工程, 涉及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所以,实际进行财务整合时,并购方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建立相应的机构对财务整合工作进行统一协调,明确财务整合的目标,依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从而实现财务整合效应,保证并购后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马玉珍.企业并购后的财务整合问题研究[N].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04
[2]姬定中.对国有集团公司并购后财务整合制度安排的设想[J].集团研究,2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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