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只要是担任新职务的党政领导干部无特殊情况,无论是提拔,还是平职交流均应进行任职前公示。其目的就是防止一些干部带病交流。
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罚条例》 第九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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