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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员工调动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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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内容主要讲述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计算。当员工从A公司调到B公司时,新公司需要与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并合并计算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原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时,新用人单位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内容进行了规定。

法律分析

集团公司下属A、B两家全资子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从A公司调到B公司,则新公司要与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劳动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如果原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则从新计算劳动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拓展延伸

子公司员工调动需不需要重新签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公司的子公司发生变动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在员工调动的情况下,是否需要重新签劳动合同呢?答案是视情况而定。

如果员工调动的是子公司,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需要与新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而如果员工调动的是集团公司,则需要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重新与新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员工调动的岗位、工资待遇等发生了变化,用人单位也应当及时与员工协商,并在合同中进行相应的约定。

总之,员工调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合同中进行相应的约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员工因工作需要从A公司调到B公司,新公司要与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并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如果原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则从新计算劳动年限。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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