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个体户不可以开专票。根据《税务机关代 开专用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个体户发生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代开专用需要的资料如下: 1、国税 税务登记证 副本原件; 2、申请代开专用审批表一式两份; 3、公章; 4、 专用章 ; 5、购货方 一般纳税人 资格证明复印件; 6、税务需要的其他资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七条 专用由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 印制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的需要; (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的企业,并发给准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