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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彩礼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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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能要回来;已办理但未共同生活,一方要求退彩礼必须退;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对方应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当地最低水平。(一)男女双方尚未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此时男女双方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可以要回。

(二)男女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开始共同生活,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则必须退还。

(三)若因一方在婚前支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对方应当予以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程度。《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赵亚男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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