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与非罪的界限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妨碍的是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而非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活动。
法律分析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与非罪的界限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本罪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指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司法机关的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诉讼活动不能成为本罪的客体要件。
拓展延伸
妨害作证罪既遂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追究问题:法律界的争议与实践探索
妨害作证罪既遂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追究问题一直是法律界备受争议的焦点。在该问题上,法律界一直在进行实践探索,以寻求一种公正且合理的解决方案。一方面,有人认为,妨害作证罪的既遂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其已经实际干扰了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损害了司法公正。另一方面,也有人主张,在既遂情况下,应该对犯罪人的主观恶意和实际危害程度进行综合考量,以确定刑事责任的程度。这些观点的争论,体现了对法律原则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在实践中,法律界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以制定更加明确和公正的法律规定,以保障司法制度的正常运行,并维护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结语
在妨害作证罪既遂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追究问题上,法律界一直在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一方面,认为妨害作证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因其实际干扰司法程序,损害司法公正。另一方面,主张综合考量主观恶意和实际危害程度确定刑事责任。这些观点的争论体现了法律原则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法律界需进一步研究,制定明确公正的法律规定,保障司法制度正常运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