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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移送机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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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不构成民事责任承担的,例如发现案外人涉嫌盗用、私刻单位公章从事诈骗的行为,作为民事被告的单位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即合同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应全案移送。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但根据民事法律规范判断,当事人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且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的,民事案件可继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 十六条的规定,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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