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和的区别及其在债务纠纷中的作用。仲裁排除管辖,受案范围有所不同。仲裁委员会是民间裁决机构,而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仲裁程序简单,一裁终局,但不能采取保全和执行措施。债务纠纷可通过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裁决有法律效力。如当事人无力偿还,可申请强制执行。仲裁委员会受理原则是双方约定或协商一致,否则只能向起诉。我国有人事仲裁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根据《仲裁法》设立的仲裁委员会。
法律分析
一、仲裁委员会和的区别
1、仲裁排除管辖,即如果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诉讼了。
2、受案范围不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在我国是不能申请仲裁的,而却可以受理上述案件。
3、管理机构不同,仲裁委的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机构人员兼职从事。而是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
4、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的,诉讼是两审终审。
5、收费不同,仲裁费高,而且不能缓交、免交、减交。
6、仲裁委员会和的区别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仲裁委员会是民间裁决机构。
如果债务纠纷,可以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无力偿还的话,仲裁委员会没有冻结房产和强制执行的权利,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7、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原则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纠纷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提交仲裁,否则,只能向起诉。双方当事人约定仲裁的,就不受理了。
8、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无权采取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这两项措施仍由办理。
二、我国有这样一些仲裁机构
1、人事仲裁机构;
2、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3、根据《仲裁法》设立的仲裁委员会。
他们受理的仲裁申请范围不尽相同:人事仲裁机构主要受理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人事关系的建立、变更、解除等发生的人事争议,以及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应当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劳动争议仲裁主要受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仲裁的程序比的简单,一裁生效,当事人不存在上诉的问题,所以为了避免出现错误,又规定了一些补救措施。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起诉,或者申请人民撤销该仲裁裁决。而人民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就是说二审判决是生效的判决,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结语
仲裁委员会和的区别在于:仲裁排除管辖,受案范围有所不同,管理机构、程序和收费方式也存在差异。仲裁委员会是民间裁决机构,而是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但仲裁委员会无权冻结房产和强制执行,需要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否则只能向起诉。我国有人事仲裁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根据《仲裁法》设立的仲裁委员会等多个仲裁机构,受理的申请范围不同。仲裁的程序相对简单,一裁生效,当事人无上诉权,但可以向起诉或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二节 仲裁庭的组成 第三十条 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