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尔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该如何与服刑人员办理

该如何与服刑人员办理

来源:尔游网

一、该如何与服刑人员办理离婚通常情况下,与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办理离婚,需采用起诉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同时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管辖。”对于被告被监禁不满一年的,可由原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管辖,而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也可选择向被告服刑地基层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二、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服刑人员离婚向哪个起诉服刑人员诉讼离婚时,其应当向哪个起诉离婚呢这需要看离婚诉讼是由服刑人员提出的,还是由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的。

(一)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服刑人员离婚向哪个起诉服刑人员提出离婚如果是服刑人员提出离婚诉讼的,按照“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服刑人员应当向其配偶住所地的人民起诉离婚。

(二)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服刑人员离婚向哪个起诉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离婚《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也就是说,如果服刑人员的配偶提出离婚诉讼的,那么应该向原告(即服刑人员配偶自己)住所地的起诉。法律这么规定的原因在于,服刑人员被关押的地方往往与其配偶居住的地方不同,为了方便服刑人员配偶履行诉讼程序,减少其负担,因此其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起诉离婚。

(三)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服刑人员离婚向哪个起诉双方都是服刑人员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管辖。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服刑人员的话,如果被告服刑不到一年,那么就由被告的原住所地管线;如果被告服刑超过了一年,那就由监禁地的管辖。这时候,原告住所地和原告监禁地的是无权管线的。在现实中,如被告服刑一年以上,建议向被告服刑地(被监禁地)人民起诉,这样不但可以大大节约诉讼成本,而且可由当地与狱警协调,具有极大的便利性。如果服刑人员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不开庭,到监狱直接调解结案,然后制作调解书。一般与服刑人员办理离婚的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的,毕竟此时服刑人员在监狱里面服刑,就算想要协议离婚,条件也不允许。而配偶在向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由于情况特殊此时就要先搞清楚自己应该去哪里的起诉才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xer.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1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